海口市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18-02-06 1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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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10多个荣誉称号,塑造了城市新形象,提高了城市知名度。随着城市的进步与发展,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市委市政府意识到,日益突出的交通污染问题将是我市一系列创先工作中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上一任市委书记蔡长松同志做出了重要指示,1997年7月起,市委市政府开展了全市范围为期三年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期间,市政府从交警、环保、武警、交通、城建、环卫、城管、警备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上街强化执法,对尾气超标、违章鸣喇叭的机动车进行查处。通过全市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以前机动车屁股黑烟滚滚,喇叭满街叫的状况已不再出现,市区内基本见不到汽车冒黑烟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下降了两个分贝左右。为巩固业已取得的整治成果,我市2000年起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交通污染防治工作。现将近年来我市开展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 加强领导 制定方案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上一任市委书记蔡长松同志,到任做的第一件事是向机动车废气、噪声污染宣战,组织长达三年之久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新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富玉同志到任做的第一件事是向环境噪声宣战,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环保、工商、城管、文体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两任市委书记抓的第一件事都是环境污染整治问题,绝非巧合,是历届市委市政府对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高度重视的共鸣和反应。根据市政府2000年3月10日和5月11日关于交通污染治理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前期业已取得的整治成果,我市制定了2000年—2001年交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公安、环保、交通、城建、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海口市交通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并制定了具体整治措施。二、 开展立法工作我市近年来结合实际先后发布实施了《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和《海口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法规,对把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噪声和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于2001年9月14日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01年10月23日正式实施;《海口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2002年11月14日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4月23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三、 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我市2000年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交通污染防治工作。在噪声整治方面,制作散发宣传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材料3万份,开展各类交通噪声污染宣传活动53次,有效地控制了机动车乱鸣喇叭和特种车乱鸣警报器的现象。2002年7月份起,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把海口“做大做强做精做美”的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为配合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栏目策划了一系列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报道,海口晚报、海口广播电视台以及驻市的多家媒体先后新开辟了《洁净海口、爱我家园》、《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建设新海口、迎接十六大》等多个专栏进行报道,共发表报纸专版3个、照片18幅、文字稿件245篇;广播电视新闻192篇次,制作两期专题节目。同时,各区、各部门组织人员在解放路、明珠广场、生生百货广场等举办咨询宣传日活动,在街道设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10月11日,海口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海口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法规知识电视竞赛,参赛的单位有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局、市交通局和三个区政府代表队。通过这次电视竞赛,对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使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2003年初,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制了10万多份市区禁鸣喇叭的标志牌分发到全市车主,对我市禁止机动车乱鸣喇叭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四、 具体整治措施(一)加强对机动车年检线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对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是交通污染防治重中之重的工作。市环保部门派员进驻检测线对机动车尾气监测把关,从总体上掌握全市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状况,抓好交通污染的源头防治工作。2000年共检测机动车28479辆,合格率86.65%,发放合格证24678张;2001年截止11月底,共检测汽车15800辆,发证14700张,合格率为93%;检测摩托车28600辆,发证27500张,合格率为96%;2002年检测汽车尾气13870多辆次,摩托车尾气28710多辆次,合格率86.2%,发放合格证36738个。(二)加大对机动车路检和禁鸣喇叭的执法力度2000-2001年间四个单位联合执法,进行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路检工作。共检测机动车2807辆,其中道路抽检机动车207辆,深入车队检测车辆2600辆;共查扣定线中巴汽油车改柴油车71辆;共对2500辆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含摩托车)进行了治理;2002年,共完成了机动车尾气路检抽查6060辆次,获有效数据11652个,首检达标率为63.6%。2000-2001年间共查扣违章鸣喇叭证照2400件;2002年市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约5000人次,查扣机动车乱鸣喇叭、整车噪声超标违章共1264起,罚款67600元,年检中治理喇叭超标的汽车932辆,摩托车1432辆;牵头联合海口警备区、武警警务处、市公安局纪检、卫生局等单位,设卡查扣特种车辆181辆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特种车辆45辆,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17副。(三)加快机动车的更新步伐2000-2001年间交警部门按规定报废汽车1100辆、摩托车1万多辆。交通部门共报废届满10年的出租车600多辆,更新出租车约500辆,更新的出租车排量基本在1.6升以上,带电喷技术,属环保型出租车。市公交公司报废车辆44辆(其中中巴30辆,大巴14辆),新购进中巴车120辆并已投入运营。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府办[2002]85号),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报废回收工作,防止报废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重新流入社会,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意义。(四)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海口市摩托车管理有关要求,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采取如下措施:1、继续停止办理琼A 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与迁入手续,但允许转出。2、实行中心市区摩托车限行管理。限制郊区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市区行驶,其他市、县号牌摩托车一律禁行;禁止排气量在250C 以上(含250C)的摩托车上路行驶。3、对摩托车实行限期、限里程报废制度。4、严禁报废摩托车继续使用和上路行驶,违者一律查扣,交回收单位回收拆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五、 下一步打算1、根据市政府2003年7月9日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制订了《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强整治力度,力争达到汽车年检尾气排放达标率达80%以上,机动车路检尾气排放达标率达75—80%,在市中心城区消除机动车尾气冒黑烟现象的整治目标。2、继续实施“空气净化工程—清洁汽车行动”的绿色环保工程。几年来,我市累计投入5亿多元用于燃气管道、液化气储配站和液化气供应站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液化气管理和供应系统。今年又投入近2亿元将东方、福山两地的天然气输入海口。目前公交、出租车“油改气”和建加气站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