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18-02-07 16:17:16来源:<推荐访问: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金塔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金纪发〔2012〕1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的自觉性。
局党支部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动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廉洁准则》,并强调了此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对《廉政准则》的学习,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能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廉洁从政,并要求班子成员做好学习记录和写好学习心得体会。
二、认真开展自查,坚持警示为先,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1、

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学习讨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群众代表讨论等形式征求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局的廉政建设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对《廉政准则》中“八个禁止”、
“52个不准”的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认真的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形成了党员干部学习并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
3、通过自查自纠,对照准则的六个方面,我局未发现任何违法乱纪事件的现象。如无私用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行为;无违反公务管理,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无违反规定选干部的行为;无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或亲朋谋政利益;无讲排场、挥霍浪费的行为;无脱离群众、弄虚作假、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等。
三、对照工作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确保学习的长期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们将以“三结合”的方式,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与大宣讲相结合。为了使广大党员干部能知法、知纪、懂法、畏法,我局以《廉政准则》为教本,对照《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相关条文,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了深入地分析、讲解,使党员干部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为了以案促教,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党

员观看了相关《廉政准则》警示片。通过看警示教育片、听违纪违法人员录音、案例剖析、说法点评、讲廉政课等活动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照《廉政准则》中所规定的“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行为,找准与我局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制定完善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规定,使《廉政准则》能够真正落实。
总之,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精心指导下,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中的“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结合工作职责,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防范机制,切实做到工作环境风清气正,党员干部做事清正廉洁,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及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情况开展排查并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