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改进工作作风自查情况总结

时间:2018-02-07 16:10:20来源:<推荐访问:自查报告

局进一步改进基层工作作风领导小组:

司法所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进一步改进基层工作作风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及时召开了所务会,在传达会议精神的基础上,针对司法所存在的纪律作风管理和近一段时间暴露出的作风建设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式,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现按照局党组要求,xx司法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长在纪律作风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惯性思维,作为司法所负责人自身思想作风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表现在对作风建设时“软”时“硬”,不能始终坚持作风建设的刚性制度要求。剖析根源,就是思想麻痹,对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区委、区政府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和全区群众对干部队伍的新期待认识模糊。

二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时候回避矛盾,面对矛盾时,不能坚持原则,不能从严要求。其后果就是既延误了工作,又害了青年干部,使“短痛”变成了“长痛”。剖析根源,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纪律作风观念,把引导和教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混为一谈。

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抓业务与抓队伍之间的关系。表现在重视业务建设,在管理上更加强调对青年干部的业务技能的培养。在业务工作紧张的时候,忽视了队伍的作风问题,特别对青年干部身上出现的无视工作纪律,不注意自身形象的问题(如,不按规定时间作息,工作时间聊天等),没有及时制止,没有提出严厉批评,从而助长了不良风气。剖析根源,作为所领导自身就有想放松自己的思想,更难随时随地做到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

四是对教育和管理队伍思考不足,导致教育帮助青年干部时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特别在批评、教育青年干部时,不能正确把握好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忽视了帮助青年干部分析和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造成青年干部抵触情绪。剖析根源,自身学习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难以正确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是对培养青年干部的认识上出现偏差,不能放手培养青年干部。业务技能培养方面和作风培养方面,不能正确处理作好示范带头作用与放手培养干部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一方面助长了个别青年干部的依赖性和惰性,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挫伤了青年干部的积极性,使他们很难有机会表现出应有的工作积极性。剖析根源,对青年干部自身拥有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进取意识认识不足,对激发团队荣誉感和进取意识缺乏思考和研究。

六是作为所领导自身也存在放松一下、轻松一下的思想,面对一段时间的工作压力,精神高度紧张,自身就想放松一下,结果起到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剖析根源,还是对自己的要求不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

二、两所青年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不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个人生活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对自身政法职业的认识不足,甚至思想模糊。主要表现在对待自身不足或错误不能深刻反省,思想上老是转不过弯。面对挫折时,容易背上思想包袱,负面情绪持续时间长。剖析根源,就是对政法队伍的本质属性认识不深刻,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干部由于学习不够,从而对政法队伍严明的组织纪律性思想准备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