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 张 艳
2005年度,能够按照省、市政法、综治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以实际工作践行党的宗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区首批进入省级“平安城区”行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续荣获省先进集体和大连市标兵单位。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视学习为终身的事情,注重珍惜一切学习机会,不断为自己的思想充电、加油,使自己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求。特别是在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使自己对在新时期如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认识更加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了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心灵深处得到净化,也使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又有了新的定位和目标。能够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众和世界观,主动向先进典型学习,向先进人物看齐,通过各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和工作能力,变学习为动力,以乐观向上的工作态度,立足本职,严格要求自己,搞好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注重维护政法委整体形象,做到正派做人,公道处事,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对工作始终保持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市政法、综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和实施全区综治工作和平安城区创建活动的开展,适时提出工作思路,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搞好不同阶段的工作检查、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各种文字材料工作。先后制定了《西岗区开展“平安城区”创建活动三年规划》、《西岗区开展平安稳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西岗区开展争创“维护社会稳定标兵和治安防范能手”活动的意见》和《西岗区开展“争创大连市平安稳定先进区”活动方案》等。工作中能认真履行职责,勤于思考和研究,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主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能经常深入基层街道和社区,开展调查研究,熟悉掌握情况,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检查,注意发现和培树典型,以典带面,推动全区综治工作的开展。如在开展“平安城区”创建工作中,组织汇编了“平安西岗”一书,汇集了街道、社区、辖区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经验及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起到了较好的学习借鉴作用。借助我区被首批评为省“平安城区”的有利时机,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广泛征求基层和社会各方面意见,积极整改创建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在巩固、深化平安城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广大居民群众的思想发动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特别是社区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高标准创建,高科技着眼,高效率推进,不断增强平安稳定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切实把争创“平安稳定先进区”活动作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来抓。重新制定了我区“平安城区”创建考核标准,完善了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项制度,细化了包括20个类别、75项内容的基层综治工作建设档案,组织了4次不同层次的综治干部业务培训,对街道、社区的综治工作实行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在社区警务室建设上,按照社区建设要求,全区45个社区有32个社区警务室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占社区总数的71%。同时,注重把社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夯实筑牢,大力开展“六无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指导各街道组建了由14000多人组成的社区治安“十大员”队伍,重新规划党员治安责任区538个,参与党员5000多人,社区看护面达100%。按照市平安稳定创建活动要求, 拟推荐市级“平安稳定街道”4个,“平安社区标兵”18个,整体达标率分别为57%和40%。全区通过开展“平安城区”创建和“治安专项整治”等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确保了全区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影响较大的社会事件发生,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全区刑事案件发案率较去年下降了2.91%。我区在平安城区创建、矛盾纠纷排查、铁路护路等方面的工作做法在省、市得到了推广,我区综治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去年12月份经市推荐,代表大连市接受省综治委的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2005年12月29日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区再次被省综治委评为“平安城区”。我区总结的“大连市西岗区不断提升平安创建水平”的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社》录用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建和谐社会》一书之中,面向全国出版发行。
三、严于律己,永保清正廉洁本色。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自己在政法委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区纪委、区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学习,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觉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的责任。特别是通过对《纲要》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的学习,加深了对党在新形势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能够自觉遵守共产党员“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头脑中拒腐防变的警钟能够常鸣。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自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并结合个人分管的工作,将自己的一言一行定位在群众满意不满意上,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意识和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工作中注意谦虚谨慎,求真务实,不搞特殊,不摆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与基层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努力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工作中的重点认真协调解决,注重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或八小时以外,都能严于律自,通过自身的努力,树立政法委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做到了保证个人及亲属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等。
不足:工作忙碌时,有时会出现急躁情绪,个人修养、理论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还应进一步提高。
200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