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报告(物价)

时间:2018-02-07 18:03:53来源:<推荐访问:述职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纪委通知精神,我代表区物价局党组、局长室,并结合个人实际,将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过去的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与全体干部职工一道,树立“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的目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3月份开始,按照盛市部署,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进行了2002年度收费年检工作。经审检换发《收费许可证》正本117本,副本133本,核销及合并许可证48个。全区2002年度行政事业收费总额6141万元,总额比2002年度略有增加,上升了307万元。其中,教育、卫生事业收费总额约68%,仍占很大比例。总量变化的主要因素是环卫体制改革、职能下放到区以后,增加了700万元,如剔除该项,实际收费总额下降了400万元。我区国家机关行政性收费总体上逐年下降。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
2、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今年6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站。我局在21个行政村聘请了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并坚持四个结合,即: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乡镇和部门收费相结合、与落实农村价格监督管理服务网络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面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市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评比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评价,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3、认真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全年,先后对扬州美林房地产公司、中江房地产公司、金辰房地产公司、新东方房地产公司等商品房价格进行了审核,计42000多平方米;加强了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及时转发盛市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和价格目录,对外地药品进入我区销售进行了监测登记,并对我区广陵医院、城东医院的自制饮片进行了审价;配合市局整顿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秩序,确定了40个停放点,安置下岗人员、弱势人员600多人;针对区划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依据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首次就社会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举办了听证会,对近郊湾头镇两家自来水厂要求调整水价的行为进行了听证;“非典”防治期间,迅速建立了“非典”药品价格监测点和监测员网络,全面掌握和了解市场动态,及时为过氧乙酸消毒液生产厂家提供了成本调研和核算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扬州新东方学校审价资料,为招生收费提供了优质服务等。
4、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134件(其中涉及“防非”举报、咨询26件),办结回复123件,办结率92%,回复率100%,实施经济制裁近10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5万余元,罚没4万余元,先后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组织了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205起,经济制裁42万余元,其中退款19万余元,罚没23万余元,真正做到了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工作。(1)、配合市检查分局在文昌路开展“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活动。向近80家商业经营单位发放了宣传材料,集中力量加强日常巡查,不断巩固和扩大了明码标价的示范成果。沿街许多单位被市局评为“明码标价示范单位”,从而带动了全区明码标价工作再上新台阶;(2)、在区属较大医院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指导广陵中医院、扬州口腔病医院建立了触摸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结算系统,促进了医院服务规范化、收费透明化;(3)、积极培育和指导学校收费规范化。区物价局成立了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领导小组,经过学校申请、领导小组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汶河小学、东关小学获得了区物价局、教育局授予的“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称号。我们还将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延伸到了各个乡镇、街道及村办市常与乡镇、街道农村价格监督站的人员同检查、同分析,并进行了价格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通过实际操作锻炼,提高了基层价格监督站人员的具体从事明码标价管理监督工作的能力。
5、积极拓展价格认证服务领域。全年完成涉案标的价格鉴定188件,金额294万元。积极开拓认证服务业务,全年完成价格认证业务10件,金额304万元。
6、全力以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投入招商引资“百日会战”。至11月底,共引进民资561万元,超额任务指标140.25%。
为切实履行好价格职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战斗力。
没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就不可能带出好的队伍,就不可能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今年7月份,区委对我局党组进行了调整。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例会研究等工作原则,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切实改进作风,以良好的自身形象为全体干部职工作好表率。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思路,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狠抓了班子自身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认真执行和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五个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的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树立了局领导班子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2、转变职能,服务为先。
针对形势发展对价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坚持以服务为先导,以观念的转变推动思维方式、管理方式和工作职能的转变。今年,我们把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积极培育诚实信用的合格市场主体,努力帮助企业打造价格诚信品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按照市价格诚信领导小组统一布置,全面推动辖区内商家企业开展诚信活动;一方面对一些愿望强烈、条件具备、社会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培植。
为打造“扬州国际金鹰购物中心”价格诚信品牌,我局提出了“六个一”活动方案,即:举办一次价格法规知识讲座,开展一次价格诚信宣传活动,组织一次商品明码标价专项指导检查,对季节性降价商品进行一次价格认证,召开一次商家代理、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座谈会,制定一个物价干部挂钩服务责任制。试点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双赢”效果。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的营销人员普遍增强了价格诚信意识。企业也以信用品牌赢得了经济效益,人气飙升,营销火暴,全年商品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0.3%。
与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的成功实践,赢得了众多企业的积极反响。扬州时代广场制定了开展“经营规范诚信户”创建计划方案,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我局与工商部门联合成立“扬州时代广场争创诚信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次对时代广场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每月一次组织管理人员、营销人员进行价格知识学习宣讲,每季一次进行“经营规范诚信户”评选,在繁华的广场内营造了浓烈的诚信氛围。至11月份,全区已有23家企业申报参加价格诚信争创活动。经过统一培训、统一台帐、统一验收及市、区两级明察暗访和百分制考核,扬州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汇银交家电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本年度“价格诚信单位”。扬州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充分肯定了我局与企业共建价格诚信平台工作,在今年第九期《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中,介绍了我局“融管理于服务中,携企业共创信用品牌”的经验做法。
2、加强管理,营造环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今年是《价格法》实施五周年。我们除了以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宣传外,还积极深入社区、学校、店堂,采用“结合实际讲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启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举办近10多场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也坚持做到警示为先、注重以教育引导为主。全年共投入宣传费用近4000元,制作戗牌4块、公示牌30多块,发送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12月初,经过认真细致地准备,在东关街道东关街社区举办了首次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明确了“六送”目标,即:送价格政策进社区,送价格服务进社区,送价格管理进社区,送价格监测进社区,送价格评估进社区,送价格咨询进社区,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效果;
二是坚持企业负担监测制度。为了把清费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区监察局的配合下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在全区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中,选定了6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企业负担监测点,通过经常性地沟通联络,从中发现乱收费的线索并及时予以查处纠正。下半年,我们围绕价格工作服务“沿江开发”营造投资环境,将广陵产业园列为企业负担监控的重点,先后多次走访进园企业和园区管理部门,把政策送到位、讲清楚,与业主交朋友,征求经营业主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公开收费项目价格标准及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做实减负治乱工作。不少企业对此表示欢迎。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涉及企业减负金额近410万元,清费减负治乱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我们把业务调研工作作为探索价格工作新思路的重要途径,针对医疗服务成本、商品房价格、减轻农民负担、重点小学与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等内容开展调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开展产业园区调研工作,制定了价格工作服务园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局领导还带头进行理论探讨,拓宽视野、放大思维,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的热点问题,探寻价格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领域,在市级报刊发表了理论文章。我局政务信息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突破。“非典”防治期间,及时汇集价格动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共向盛市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报送各类政务信息40多篇,用稿率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下半年,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加入了市物价系统电子网站,进一步扩大了价格信息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了价格信息服务的效能。
3、关注热点,依法治价。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扬州市价格管理目录》,按照市局明确的价格管理的范围和价格审批权限,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列入定价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管理;对未列入定价目录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由市场调节,让企业自主定价,促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对应报送市局审批、备案的,按照程序要求及时上报。
为了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工作,今年,我们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装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了软、硬件建设:与市检查分局接通了12358价格举报专用电话,添置了录音电话、传真等设备;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始终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答”的工作原则;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实行节假日值班,努力克服了举报多、人员少的矛盾,做到白天有专人值守,夜间有电话录音受理,随举报随受理,热情接待,从速查办,及时反馈,从而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
为扎实搞好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区物价、财政、监察、建设、民政、计生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加强涉农收费规范管理的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区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际效果,赢得了农民朋友的赞誉。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们严格执行盛市关于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迅速组织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的过度上涨,以实际行动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期间,我们实行了紧急状态工作机制,局长带头全天候值守,建立了市场监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动态信息,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了个别乘“防非”乱涨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某商行经销“红外线测温仪”不执行法定干预措施这一典型案件的查处,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我局被评为“广陵区非典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今年秋季,国家、盛市高度重视,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一方面积极配合盛市主管部门对我区的部分中小学进行了收费检查,区内也重点检查了部分学校,一方面针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如:违规开办实验班收取实验班费、违规收取晚自习费、奖(助)学金减免不到位、代办费支出不合理变相多收费等,逐一督促整改,并会同区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到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组织学校领导、教师骨干共同学习政策,分析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办法措施,保证了专项检查取得实际效果。
4、以人为本,锻造队伍。
为了高质量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把提高物价队伍的两个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年来,在加强内部管理、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基础上,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一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和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六大精神等学习活动,采用走出去参观学习与请老师讲课相结合的方法,请区委党校的老师系统全面地讲解政治、经济理论,做到联系实际、敞开思想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针对价格工作“服务沿江开发、服务加快新一轮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等社会、经济的中心课题,坚持做到结合广陵实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学理论、定措施,从而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人人为发展做贡献”上,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工作的责任性,促进了物价职能的较好发挥。
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我局在已连续2年取得“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树立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目的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把队伍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创建文明单位重在落实、重在行动。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实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适应区划调整后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将文明建设融于实际工作,努力搞好各项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通过扎实深入地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进一步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全局人员的思想进一步统一,自觉把文明创建的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到每一项服务工作中,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面貌。经市、区文明办考核验收,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命名我局为“扬州市文明单位”,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
抓好价格法制建设工作。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价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行政法规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盛市、区各级各类行政法规、价格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并且制订鼓励措施,动员在职人员参加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或自学考试,有重点地提升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逐步构筑了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的骨干队伍。一年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组织了经常性的行政法规、价格法规、国家公务员必读法律以及价格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法律培训,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办理了国家计委和市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在抓好自身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主动地走出去,送法上门,服务上门,组织了多场由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商业企业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价格行政法规宣讲会,全方位、多层面、系统性地开展《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有效促进了物价干部和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的增强,为价格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矗
积极配合搞好行政监察工作。根据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今年,我局被列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部门。4月中旬以来,区纪委、监察局进驻我局开展了例行执法监察工作,对我局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务实情况,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其他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我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工作。在先行暗访调查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了执法知识测验、中层以上干部谈话、资料查阅等活动,走访了区级机关、企业等多家与物价工作相关的部门、单位和行政相对人,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座谈,并根据座谈情况继续进行明察暗访。至6月下旬,区纪委、监察局对我局2002年以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等方面情况作了全面深入的调查,跟踪监督了价格管理行政执法工作。7月初,纪委、监察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我局通报、反馈监察情况,从思想意识、作风纪律、执法形象、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我局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也针对进一步健全内部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整体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下半年,区纪委、监察局结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对我局价格执法工作中行为、程序、效果等进行了跟踪督察,并组织了背靠背的评议活动。监察工作中,区纪委、监察局一方面依法开展工作,同时还主动参与价格执法活动,为顺利开展价格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各方配合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市场价格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如何运用价格杠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还很重,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和服务意识,勇于面对挑战,积极克服困难,提高工作水平,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做好价格工作。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国内外形势,对明年的经济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为2004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12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综合采取投资、价格、改革等政策措施,正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重点和方向,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保持当前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结合自身实际,明年,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和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治价管费,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努力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区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围绕推行价格诚信活动,充分发挥价格协会作用,促进行业价格自律机制的形成。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积极与区有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引导餐饮、沐寓娱乐、药品经营等行业逐步形成价格自律机制;通过与大中型商业、餐饮、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和医疗、药品经营单位等签订《诚信价格协议书》的方式,禁止各类价格欺诈行为,推进市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通过评定挂牌“价格诚信单位”、打造“明码标价一条街”、营造“文昌诚信商圈”等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市场价格环境的不断净化。
2、围绕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网络的职能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
加强对农村价格监督站的指导帮助,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把农村价格监督站作为开展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柱,力求抓出成效;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求,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成果,把价格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农村、到每一个农户,使农民群众了解国家的价格政策,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农村价格和农民负担情况的调研、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反馈农村市场价格情况。切实加强农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我区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3、围绕当前经济工作和人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维护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