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实施五大行动、推进三项重点”的总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同分管部门的同志们,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一年来,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中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精神,坚持走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以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坚持自觉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一年来,共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累计10000余字。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能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比较客观、全面、准确地看待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认真履职,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本人分管基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工作。一年来,本人团结带领分管科室的同志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方面
一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市司法局的积极争取下,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宜昌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动调解中心的通知》。12月10日,宜昌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市交警事故大队举行。12月7日,市政府6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建立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内容,全市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得以建立健全。二是全面加强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市局从4月份开始,积极配合省厅对XX-XX年司法所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地确定负责完成项目的责任人,7月份省厅对我市司法所检查验收全部合格。今年市局与三峡商报启动“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走进基层看司法”系列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宣传“一所三中心”建设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目前已完成9期,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市形成推进“一所三中心”建设的合力,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三是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力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力。扎实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市司法局从2月开始,对全市5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33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为期50天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功举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培训班。认真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年度考评工作,对每个所和每个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考评条件进行考评,合格一个,通过一个。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8件投诉案件已全部结案,当事人对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四是以“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为载体,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XX年3月,市司法局以宜司通〔XX〕13号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我市开展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以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省司法厅《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专刊》第五期刊发了宜昌开展人民调解“和谐使者”大行动的经验。5月26日,省司法厅领导在我局上报的人民调解“和谐使者”专刊作出批示,称赞“做法很好,值得推广”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是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控管理平台。针对我市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不断增多、居住相对分散、流动性加大,矫正工作队伍力量不足,跟踪管理困难等实际,积极寻求和探索利用信息通讯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方法。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在宜都市开展司法e通试点工作。10月28日,宜都市司法社区矫正e通启动仪式顺利举行。xx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文贵等领导参加仪式。宜都市在全省县级单位中第一家建立了司法社区矫正e通工作管理平台,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迈向了信息化、人性化、社会化和智能化的新起点。三峡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宜昌栏目、三峡日报、省社区矫正简报对此进行了报道和刊载,工作经验在全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大会交流。二是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宜昌市司法局积极与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系协商,主动将全市社区矫正与检察工作相衔接,两家联合发文在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建立检察机关驻社区矫正机构检察室,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的合法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自今年8月两家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的实施意见》以来,全市13个县市区在县级或乡镇共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11个,并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检察机关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详细掌握全市各街道、乡镇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程序、管理监督的具体情况,通报有关执法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需要努力的方面,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社区矫正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派驻机构,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有力保障了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三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基地促安置,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地依托社会资源,共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安置等各类基地38个,初步形成了着力建设资源共享、功能齐全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体系。如宜都市在宜都市玉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立阳光教育劳动基地,组织46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基地参加公益劳动;在市农广校建立阳光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对56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免费提供种植养殖、农业机械维修、电子信息等实用技能培训;在宜都市超美粮食机械公司建立阳光就业基地,安排7名生活困难的三无刑释人员在基地就业。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13个县市区有12个建立了社区矫正常设工作机构,部分县市区积极招录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宜都市XX年率先由财政经费支持在全市公开招聘24名社会工作者。今年,夷陵、长阳、秭归由 “政府买单”又招录了37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解决了司法所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同时,把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向下延伸,在村居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全市村居工作站覆盖率达80 %以上。市司法局为强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体地位,不断建立健全劳教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警务执法工作机制。一方面,继续在中心城区开展社区矫正警务室试点工作,组织市劳教所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另一方面,在今年5月份制定下发《市司法局机关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和劳动教养执法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局机关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机制。为解决司法行政系统警力不够的实际困难,部分县市区还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从公安派出所抽调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共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矫治。五是加强社区矫正与监狱工作体系衔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5号文件精神,市司法局主动与宜昌监狱联系沟通,建立狱所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机构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对罪犯劳教人员入监入所、服刑在教及出所出监等主要环节落实衔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管衔接上的工作漏洞。与沙洋监狱局进行协商,对假释罪犯社会调查和保外就医罪犯续保工作委托当地社区矫机构进行考察。组织开展了“帮教安置进狱所”活动,组织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定期到狱所开展亲情帮教,通过与服刑劳教人员面对面交谈、亲情同餐等方式,安抚罪犯、劳教人员心灵,激发他们安心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六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法行为。以一所三中心为抓手,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中心各项基础业务制度规范。出台《宜昌市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考评办法》,坚持开展半年和年终工作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综治工作目标考核范围。经过全市上下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宜昌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共有9个单位和14名个人得到省级以上表彰;今年全市共有17名社区服刑人员和9名刑释解教人员被省综治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改造积极分子和创业先进典型。夷陵区刑满释放人员谭立志作为全省5名发言代表之一在全省表彰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省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全年共刊载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