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18-02-07 17: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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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和局党委的领导下,依靠执法大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和局党委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重要理论为方向,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自身学习,强化自我修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如下:
一、述职情况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以来,针对大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法律文书制作不熟、书面文字表达能力不强的薄弱环节,专门从外单位聘请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定期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还组织执法人员旁听法院的行政审判和开展执法案卷观摩。同时,为严把执法关,我在各个执法中队配备一名文书,具体负责行政处罚把关和卷宗整理。先后派出4批30余人次参加上级建设管理部门举办的建筑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化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是狠抓规章制度建设。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大队对全体队员考勤、请假、着装、仪容、违反规定的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在办公室设置2名督查人员,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从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到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回执、采集证言笔录、建档立卷等各个执法环节,达到了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目标。
三是突出重点参与“三违” 整治。今年4月份县成立“三违”办,加大对全县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执法大队作为“三违”办的骨干力量,我带领全队人员全力参与到“三违”整治工作中,不管是县里每次组织大型整治行动还是住建局组织的集中管理,我都能做到身先士卒,始终冲在执法第一线,确保了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在执法大队得到贯彻落实。今年以来除组织执法大队日常巡查管理外,我会同全体队员共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共 余起;发放各类整改通知 余份,还对181处突击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部分拆除,对影响城市建设发展比较强烈的22处违法建筑进行全部拆除,拆除面积达XX7平方米。在“三违”整治工作过程中,我牢固树立敢于碰硬和迎难而上的思想意识,不为说情打动,不为强势屈服,不仅规范了全县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而且打击了违法违建人员的嚣张气焰,为打造水城花乡秀美潢川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获得县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是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建设管理部门遇到的焦点、难点、棘手问题比较多,大队专门配备接待人员,对来队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登记,我都能做到主动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问明情况,说明理由,既表示关心,又体现重视,把信访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细做实做透,为信访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多次化解了越级信访等矛盾。今年共接待信访 人次,全部有效地把信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了重大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述廉情况
一年来,本人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钟常鸣,牢牢筑起清正廉洁的防线,坚持做到不应该自己得的东西,绝不伸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洁身自爱、艰苦奋斗。不追逐名利,尽可能杜绝不必要的应酬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我常常提醒:自己的言行是否影响着执法大队的全体人员,全体人员的言行又关系到执法大队的形象,事关重大。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坚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用8个禁止,52个“不准”规范大队所有人员。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没有收受获取不正当利益现象;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个人费用等现象;没有利用本人迁新居、过生日等名义操办现象;没有参与赌博等现象;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没有饮酒、没有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现象;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现象。主动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大队全体人员反映的问题能及时采取措施,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