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副局长述廉报告

时间:2018-02-07 17:28:37来源:<推荐访问:述职报告
  本人自担任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3年多以来,主要负责分管地方道路的规划、修建、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和分管公路所工作。任职3年多以来,本人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班子成员的协助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克勤克俭,艰苦奋斗,踏踏实实工作。现就自身的廉政勤政方面情况述职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律觉悟
  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重要文件,还认真学习了《党章》、《“xxxx”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等,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并积极参加单位组织收看的反腐录像,开展自我警示教育,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树立了讲实效、办实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作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1、深刻认识和理解党xx大提出的“坚持反对和防止~,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特别是在公路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的桂平市,县乡公路建设任务还非常艰巨,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一名分管地方公路建设的副局长,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交通的形象,只有踏实苦干、为政清廉才能使下属的干部队伍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廉政风气。
  2、我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盛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地方公路的建设中,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业务活动坚特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索要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从来没有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参加过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受过施工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接受过施工单位为本人住房装修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利用职权从事过各种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在生活中加强自律,严格约束好自己。作为一名分管地方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建设质量的领导,几年来我除了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外,还注重自己生活中的细节、小事,在平时工作中,自觉地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细节、小事抓起,自重、自警、自励,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交通在群众中的形象。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跑官要官,不赌博。在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也没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为亲友或熟人谋取私利的问题;没有利用职权和影响经商办企业及进行有偿中介活动,认真遵守组织原则和干部人事纪律,不以参观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或到省外旅游。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场所不去。在8小时以外也能管好自己,不沾习社会上一切不健康的东西。
  4、管好自己的同时,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是在工作中无论是到外县检查指导工作还是到外地出差,自己随时都注意党员干部的形象,教育身边人员坚持一切从简,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住超标准客房。二是没有为个人和亲属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敛礼金问题。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从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从不搞脱离实际。四是慎重对待权力,对所分管的业务项目,都是经过局班子和公路所共同研究确定。在对待权力方面始终注意自己不能被名利所诱,不能被钱财所惑,不能被私情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