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是深入推进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关键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建设领域纠风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些列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推进纠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新契机。为此,我局把纠风作为推动系统整体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监督运行,创新机制,深化社会服务承诺,不断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较大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也取得了显着成效,城市建设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趋势,在群众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树立了建设部门新形象,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加强领导,纠建并举,狠抓纠风责任制的落实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我局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按照“从严治党、着眼防范、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强化教育夯实管理入手,不断把纠风工作引向深入。责任层层分解,狠抓工作落实,把纠风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关于纠风工作的各项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听取汇报,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从规范从政行为、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城建干部自律、自省、自警、自重意识,使纠风工作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城建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纠风工作与城建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上下形成“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执政操守。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养
为使我局纠风工作达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目标,我们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教育。紧紧围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这一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立足岗位做贡献的主题实践活动,旨在解决公仆意识,廉政形象,机关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切实使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与此同时,加强学习是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的时间,认真学习了《xx大报告学习百问》《科学发展观》《张云川同志在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上的讲话》以及《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干部法律意识,服务意识。
三、严于律己,规范管理,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是审批通报。对项目的申报审批采取科室集中会审,确认有关情况,实现审批与监管的对接,形成了审批与监管的结合,监管促审批,审批促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快捷高效工作局面。二是强化监管。紧密围绕“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后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将工程质量强制性规范标准落到实处,构建起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监管衔接的工作格局。三是联合审查。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提高行政效能若干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审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三条红线”,严格落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站式收费、全程代理服务、全程政务信息公开和审批申请材料及补正内容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公章对外、一站式大厅审批。四是对取消项和停止的项目,该停止的坚决停止,该取消的坚决取消,由原来的20余项消减为6项,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商和企业利益,形成争荣誉、讲奉献、团结向上、想事干事的良好局面。
四、严密部署,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工作开展
第一,全面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五个结合”:一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监督机制相结合;四是与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结合;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原则。在治理和预防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我局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治理措施,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开设板报宣传栏等方法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警示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宗旨观。三个原则的坚持,从源头上杜绝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措施,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步伐,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备案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适合我县实际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治理和预防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取得了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