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道德规范》的学习使我深深地懂得作为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是热爱教育事业,才能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同时,作为一名教师,更应该热爱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教师的爱。师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温暖,产生愉快的心情,才能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由于学生受到教师的信任,增强自信心,从而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作为教师,在平时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才能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只有通过学习教学理论,才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业。这样就更能使我们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只有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才能得到学生和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作为一名教师,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必须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充电,不断的补充新知识,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以奉献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团结、向上,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无愧于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