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时间:2018-02-07 16:23:47来源:<推荐访问: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 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 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