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的基本原则
1、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就开展法律咨询、法制维权、发展法制共建单位及人民法制维权网公益性服务等业务,结成合作关系。乙方兼挂职( )。网站自负盈亏,合作人员自愿向网站交赞助费( )元。
2、乙方的工资待遇为纯业务提成。甲、乙双方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不存在有劳动关系,因为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的社会保险、经营风险、人身安全和税金均由各自承担。
3、只要甲方网站合法存在,则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无限期存续,且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相关赞助费用。
4、在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管理权,乙方有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责任。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相关法规,责任由乙方自负。
(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续约)
(三)、其它
为便于开展工作,甲方给乙方发放工作证及开具介绍信,对工作证进行年检。工作证年检及上网费由乙方支付。工作证及介绍信只能用于开展工作,不用于做其他任何有效的法律证明或证据。年检时间定于每年六月份,未年检的工作证无效。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违约造成甲方名誉和利益受损,受损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2、争议处理:本合作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受损方可申请促裁处理。仲裁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受法律保护。
4、本合作协议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x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