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挥“武林衣秀”品牌的社会效应,探索武林路品牌“复制”的商业运营模式,实现武林路品牌发展战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以“绿城长兴广场”项目为契机,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武林衣秀”品牌促进体系建设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
甲、乙双方自愿结为“武林衣秀”+“xx”品牌战略合作关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形成联手开发商业街的经营模式。双方具体分工如下:
1、甲方作为全国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知名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对项目建筑包装及外部环境、绿化进行整治,并实施市场推广、物业管理。
2、乙方作为商业管理公司,以专门开发商业街为业务主攻方向,是武林路时尚女装街——“武林衣秀”品牌形象策划和市场化运作的唯一指定机构,负责对项目进行招商和“武林衣秀”品牌导入。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着力营造外部环境氛围,进一步提升艺术品位,使项目成为当地的一个亮点,并为项目招商引资提供便利。
2、乙方在招商引资中,将注重甲方对业态品质的要求,同时,要把握产品品牌,引入企业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在市场推广中应充分导入武林路的时尚元素、商业文化价值和品牌资源。
三、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五年,自xx年4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
四、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不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