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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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下称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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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 (犯罪嫌疑人姓名) 〔被 公安局(或检察院)羁押在 看守所〕涉嫌 (案由) 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阶段:□
①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指控犯罪的意见;□
③ 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④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2.人民法院二审审判阶段:
① 代书上诉状,代为提起上诉;□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③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一审判决的意见;□
④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二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3.申诉阶段:
① 会见申诉人和与申诉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原审判决的意见;□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③ 代书申诉状,代为提起申诉;□
④ 担任申诉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申诉人进行辩护,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甲方委托乙代上述 项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
第二条 聘请律师
甲方聘请乙方 (律师姓名)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乙方同意指派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情况,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帮助。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履行职务,勤勉尽责,认真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帮助。
2.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办案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五条 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
1. 计时收费 □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 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无误,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予以确认。
2. 计件收费 □
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一次性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