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上半年度,司法所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区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按照创建平安xx、实力xx、和谐xx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和提高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为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立足本职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无民转刑案件,无重新违法犯罪对象,人民调解调处成功率为100%。现将上半年度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
1-5月,共受理各类纠纷矛盾488件,调处成功48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制作协议书297份。其中,居委调委会直接调处236件,司法所调处20件,联合调解室受理调处231件(治安案件委托调解225件、轻伤害案件委托调解4件、一般民事纠纷2件)。“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532件,成功预防纠纷激化38件;审核调解协议书61份,接待纠纷当事人来访37批121人次。1-5月无调处不当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社区矫正
截止到XX年5月28日,本镇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114人(缓刑100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其中:本市户籍77人(本区50人,外区27人),外省市籍35人,台湾籍1人,德国籍1人。
3、安置帮教
截止到XX年5月25日,本镇户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共18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63人,解除劳教人员25人,户在人不在17人)。外区户籍居住本镇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共29人。来沪刑释解教人员在册人数23人。
4、法制宣教
1—5月,本镇共组织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2次,共计10000多名居民群众、居委干部、社区志愿者参加;版面展示10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近一万份,横幅17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24批405人次,其中三个来沪人员集聚点法律服务站共接待法律咨询22件45人次,上报法宣简讯16篇。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调处职能,发挥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1、着重开展涉老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根据区司法局要求,今年我镇被列为涉老纠纷试点单位之一,为此,司法所和社事办联合制定,通过党委发文的形式发布了《xx镇涉老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并以此为工作指导,扎实开展辖区涉老矛盾纠纷排摸及预防工作。除常规工作外,我们重点依托镇敬老院开展涉老纠纷的排摸及预防工作。一是每月在镇敬老院举办法律咨询、讲身边的故事、讲调解案例等活动,为居住在敬老院的老年人答疑解惑,并及时排摸有关涉老矛盾纠纷。二是通过敬老院和所在地居委会结对,帮助调解涉老纠纷。三是提供xx法律援助点和志愿者律师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为敬老院老人提供法律帮助,提供老人的维权意识。
2、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根据区司法局工作要求,制定了宣传月活动的方案。通过法制讲座、微博宣传、现场咨询活动、繁华地段电子屏幕播放人民调解公益广告、小区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挂图等方式传达到辖区内各个角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镇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纪念品300余份,接待各类法律咨询50多人次,在全镇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3、规范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工作,我所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第三方测评考核表》,邀请市民巡访团每月通过不定期检查,从举止礼仪、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联合调解室的6位工作人员进行测评,督促调解员提高学习热情、规范窗口服务,同时也促进派出所和联合调解室相辅相成的良好关系。
(二)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作用
司法所通过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镇党委和政府工作提供了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据,帮助社区居民树立和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
1、协调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动拆迁工作中的参谋、宣传、服务、疏导等作用。坚持每周二上午司法信访服务窗口的来访接待工作,努力为辖区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1-5月,律师共接待了与婚姻家庭、农村宅基地、动拆迁有关的民事纠纷共计11件16人次。二是为镇政府开展日常工作、参与媒体应对提供法律意见。根据镇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如下:提出立法建议一项,参与合同、协议审核2次、规避行政行为实施风险1次、引导群体性纠纷当事人依法维权1次等工作。
2、细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根据政府采管办相关要求,通过询价比选,xx福隆律师事务所和xx新闵律师事务所两家律所被选聘为XX年度镇法律顾问单位。为进一步明确两家律所为镇党委、政府服务的工作内容,相对固定参与镇相关涉法服务的律师,我们细化了法律顾问合同的服务项目,并要求两家律所明确法律顾问人员。此外,我们还制作了各法宣联络点律师接待工作表,保证律师按时参与法律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