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一想起那件事,我的心里就比吃了蜜还甜,这是一件让我感到最荣耀的事情。
那天下午,我坐在家门前,看着手上仅有的5元零钱,失望地摇了摇头,心想:“才这一点儿钱怎么买那本书?”那本书我梦寐以求,做梦动都想得到它,我现在十分想看。正当我满脸愁云时,忽然看见路上有个阿姨掉了一张“红纸”,我心中燃起了一线希望:莫非是钱?于是,我以接近光的速度“飞”了过去,哈,果不其然,还是张百元大钞!我心里顿时乐开了花,高兴地想:“现在有足够的钱买书了!还可以买一个篮球、一堆零食,余下的钱还可以去滨江公园玩一天!嘻嘻!”
可,可是,老师不是叫我们要养成拾金不昧的好习惯吗?要是捡了别人的钱不归还,心里会不踏实的。我眼前来了一个小天使、一个小恶魔,小恶魔说:“捡起花了吧,难道你不要你那本心爱的书了吗?”小天使着急地说:“别别别,你捡了钱不归还,那位阿姨该多焦急啊!”我心想:“是啊,我应该把钱还给她,书下次买算了。”于是,我拾起那珍贵的一百元,归还给失主。失主高兴极了,表扬我说:“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比吃了蜜还甜。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但我记忆犹新。虽然我没有买到那边心爱的书,但我依然很高兴,因为我帮助了一个人。这是一件让我感到最荣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