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为什么,我一直觉得写作文是一件快乐的事。我记得我们那个时候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有了作文课,两个星期一次的作文课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因为我觉得在作文里可以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把最近学到的描写方法、美丽的词句用上了。也是两星期一次的作文评讲课同样是我期盼的,因为几乎每次我的作文都会得到老师的表扬,有的时候老师干脆在教室里挂出来展览,这总是要让我兴奋好几天。老师在讲台上讲评我的作文,开始我还有点脸红,可次数一多,就有点得意啦。我的四哥与我正好相反,他比我高一级(他留了一级——要悄悄地,否则他可要骂我的啊),每次要做作文了,他总是愁眉苦脸,甚至他还因为抄了我的作文,挨了严厉的父亲的“毛栗子”呢!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喜欢作文,一是跟我从小喜欢看书有关系。我父亲和长兄的书橱是我最爱的地方,那“四大名著”在小学四年级时就已看完,虽说有的地方是似懂非懂,可是那些描写景色、人物、心理、情节的方法让我收获不小。二是可能跟我喜欢观察有关系。也许是受勤劳善良的母亲的影响,我从小十分细心,而且特别喜欢大自然的景色,由于观察得仔细,所以当一学到新的词语、新的修辞手法,我很快就能联想起来。第三个原因恐怕要感谢我的那位启蒙老师,是一位很漂亮、很温和的女老师,她是我学写作文的第一位老师,她的热情鼓励和严格要求在我的写作道路上留下了至今都没有消褪的印象。是她把我的第一篇作文当众大声朗读的,她那好听的带有磁性的声音我现在还记得,也正因为她,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写作文。
可我也有痛苦的时候,那也是每次的作文课。那个时候的作文,是要用小楷毛笔誊写的,由于我的作文常常是滔滔不绝,三年级时有的时候一篇作文就能写到八九百字,甚至超过一千字,所以在誊写时就苦了,别人下课出去打乒乓球了,可我还在教室里誊作文呢。没有办法,只好偷懒,我发明了一个偷懒的方法,就是用粗铅笔蘸着墨汁写,这样可是快多了,可这样也终于让我的毛笔字一直没有练好。一次给我那位在当地以一手好字著称的严厉的父亲发现了,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了,我的手因此肿了好几天,害得我那和蔼的母亲跟父亲好好地吵了一架。大家可千万别学我这个歪门邪道啊,我至今还后悔没有学得父亲的一手好字。
喜欢作文,因此也与作文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今天在出版社当总编辑,整天给别人改文章,象我的启蒙老师一样,连他们的错别字我也从不放过。我现在还带着研究生,他们请我看他们的文章,最怕我抓错别字。抓错别字现在成了我的一门绝技,因为我是一个编辑,而且是编辑中的总负责,所以我必须这样。不过,工作之余,我还是喜欢写作,因为写文章可以让我说出心里话,真的是一吐而后快啊。
我喜欢作文,小朋友,你呢?
美好的日子
XX年5月27日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日子,是一个美好的日子。那一天我们学校om组的成员,代表中国飞赴美国参加世界第25界头脑奥林匹克的世界决赛。
这是我第一次远离家乡,远离父母,远离同学参加这么大型的世界级比赛,我的心情无比激动,马里兰大学的美,让我感动。最使我激动与感动的是第25界世界头脑奥林匹克的开幕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