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教育工作环境,中心校特与各学校(幼儿园)、签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控制指标
1、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师生违法犯罪上访起数为零。
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的意外伤亡重大事故起数为零。
3、加大学校安全排查、教育、演练力度,安全隐患整改达标,安全教育、应急演练覆盖率达100%。
二、项目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五个第一”工作机制,即:第一责任,第一投入,第一管理,第一教育,第一评价。各学校校长对本校、幼儿园的综治、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山西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沁源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国发[2018]23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安全、综治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规范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管理。
3、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逐日核查填写,存档备案。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解决,《日志》于次月1日前汇总上报中心校。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监控,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定期检查学校消防设施,加强对各种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确定学校安全工作濒发等特殊时期的监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对出现的危房、危厕、危墙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和设施立即关闭停用。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5、加强食堂标准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严禁学校小卖部经营早餐、课间餐、方便零食、饮品等,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
6、做好学校出游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要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出游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使用车辆要性能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7、大力开展养成教育。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我局出台的《关于在全县学校大力开展养成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小学生德育手册》,积极推行班级动态管理,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德育考核细则,加强对班级、学校的考核,并定期公布、教育,学校德育工作明显提升。
8、做好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校长、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活动,适时开展以防火灾、地震、踩踏等内容的安全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