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合规性评价。
3、作为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职责,为公司在安全方面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5、认真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措施督促、跟踪验证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6、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目标:
1、安全生产零事故。
2、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3、重大危险源按要求辨识和控制率100%。
4、承包商培训率100%。
5、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6、职业病发生率零。
7、劳保用品合格使用率100%。
8、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处置率100%。
9、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实现率100%。
三、奖 惩办 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总经理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