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了保护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促使集体与个人利益不受损失,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特订如下安全合同:
一、职工的自主权益:
1.公司违反劳动保护法规,违章指挥作业时可拒绝施工。
2.特殊工作无安全防范措施,强令作业时可拒绝施工。
3.发现不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时可拒绝施工。
4.机械设备无安全防范措施,带病强行操作时可拒绝施工。
5.工种交接时,应办理交接班手续及安全交底,如无时可拒绝施工。
二、施工安全要求:
1.上班前,上班中不准喝酒酒。
2.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
4.操作磨施工设备时要穿好劳保鞋和手套。
5.未培训人员不准操作机械。
6.宿舍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生火及用大功率电器烧水煮饭。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施工作业时严禁追逐嬉闹。
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xxxx工程有限公司。
说明:违反上述安全要求,发生事故不作工伤事故处理,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
姓名: 班组: 家庭住址: 省 市 村
工地代表: 班组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元,不扣帽带每人罚款5元;
2.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措施,强行操作罚款50元;
3.宿舍内用大功率用电器烧水煮饭者,每次罚款50元,并没收器具;
4.高空作业乱丢乱掷物件,每人每次罚款20元;
5.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6.工地上发现偷窃者,按赃物价值的十倍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