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严在决策。这个决策,指的是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前些年,有的地方热衷于上城市建设的大项目,广场越扩越大,办公楼越建越气派。但群众一眼就能看出,其中不少是某些领导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其目的就是做给上边看,以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拔重用。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用人是领导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也是风险最大的权力之一。一个人用不好,就可能贻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坚持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控制个人的好恶和影响,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个人的交情选拔人,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
严以用权,严在花钱。大到一个地方,小到一个单位,每一个领导干部在每一次签字支出公款的时候,一定要想一想,这些钱都是人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无论挥霍还是浪费,都是极大的犯罪。
严以用权,严在自律。焦裕禄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坐过一次公车,杨善洲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在他们看来,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给人民办事。每个人都有享乐的欲望,尤其是面对种种诱惑的时候。但如果你想创造光彩的人生,就必须首先征服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xx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同样为官一任,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刘伦堂的故事感人肺腑、触动人心?同样是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摔下马来,而“拼命书记”向勤仕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在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有的地方实施对不称职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