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实习总结

时间:2018-02-07 19:53:46来源:<推荐访问:实习总结

  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因此,要将所学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为了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达到对认识有所提高,我的实习是在温岭市城南镇司法所进行的。3月1日是进司法所的第一天,在所长的介绍下,使我对司法所这一陌生的词有了个大致的概念,司法所的职能主要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以及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说起来就简简单单三句话,但每一件事都是需要花很多时间很多人力才能完成。

  实习期间,正值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司法所”。创建“群众满意司法所”是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目标。根据司法所的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思考,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心态、有为的成效参与创建活动。

  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明确了各自职责,落实了奖惩办法。定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我们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不以“工作忙”而放松,不以“人员少”而降低工作标准,更不以种种借口搪塞推脱了事。达到思想有所统一、认识有所提高、观点有所更新的创建工作成效。

  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村级和企业调解组织,吸纳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落实工作责任。我们还充分发挥镇调解中心的带头作用,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公开排查和秘密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制度化,开展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每季度矛盾纠纷的调查分析,使矛盾不激化,化解在萌芽状态。整合调解资源、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落实调解听证制度、挂牌销号制度和一案一档一奖励制度,以及司法、信访、110联动工作制度,取得了有效的经验和明显的成效。至5月底,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排查涉及到宅基地和征地拆迁安置纠纷、经济债务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企业改制后引发股权转让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58起,调处158起,成功调处149起,调处成功率达94%,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未发生因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而引发的群众性上访、械斗和民转刑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实习之前,安置帮教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我根本就不知道原来常说的缓刑就是在社区服刑,而不是我所以为的不服刑,现在想来不禁有些好笑。安置帮教的工作是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控措施等,预防归正人员重新犯罪。这些仅仅是字面上的理解,但在实习中,主管安置帮教的司法助理员每月亲自带领我们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走访,较准确地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其次,加强安置基地的建设,落实安置帮教职责,全镇208名归正人员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和重新劳教率分别控制在3%和5%以内。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进一步增强。

  同时,我们对矫正对象及时办理入矫手续(目前有矫正对象34人),及时落实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矫正工作志愿者,各村都建立了帮教小组。我们做到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谈话教育,矫正对象每人一档,档案材料齐全,及时办理新入矫人员的相关手续和到期人员的解矫手续,做到各项工作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积极为矫正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便取得矫正对象最大程度的配合,尽早达到纠正恶习回归社会的目的。由于矫正对象的犯罪不同,监外执行种类和期限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司法所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因人制宜,一人一案,确保矫正效果。

  除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外,我们还采取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的普法教育。通过面授、自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促使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加大对在校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平台。

  通过实习,我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所学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