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谈话提纲及内容

时间:2018-02-08 04:38:23来源:<推荐访问:入党谈话

一、谈话导入语

依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我受党总支委托与你进行入党谈话。这是入党的必要程序之一。这次入党谈话主要围绕三个问题:

二、入党谈话的三个主要问题

(一)入党动机问题。谈入党的缘起,比如自身的考虑、家庭的影响、身边党员的影响等可能因素。关键目的的是要了解申请人真实的入党动机,并予以正确引导。

(二)对党的认识问题。包括党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自己的观点等。可以以时下最热门的话题来切入。

(三)自身优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引导申请人入党以后不仅独善其身,更要主动关心帮助他人,作为党组织成员献计献策,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身边的每一个人感受到党员的精神风貌和先进性。

三、谈话结束语

“此次谈话之后,党委将召开大会对你的入党问题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你就成为一名预备党员。预备期以发展大会日期为准,并从入党当月开始算党费,及时向党支部交党费。正常的预备期是一年,这一年中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发展会上党支部的决议来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定期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之前,要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书。”

谈话内容:

1、问:谈谈你的信仰问题?

答:我相信党和国家。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我坚信,中国共产党会带领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终带领中国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目标。

2、问:那么,共产主义社会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第一,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达到了可以满足整个社会及其成员需要的程度。第二,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彻底摆脱了私有制的束缚,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社会公共所有。第三,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第四,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产生剥削阶级的社会条件不复存在,阶级和阶级差别都将消灭,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这些重大社会差别也将消失。第五,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品质。第六,随着阶级和阶级差别的彻底消灭,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将完全消亡。那时,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虽然存在,但它的社会职能已经失去其阶级性质。

3、问:你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这两句话? 答:我认为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一个优秀政党的执政。科学技术是引起生产力变化的内因。例如:机器的发明与使用导致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但是一个先进、优秀的执政党通过提供良好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环境对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不可获缺的,它是生产力变化的外因。

4、问:你如何看待目前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

答:我认为党内目前的确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但是这不是中国共产党一个组织存在的问题,是世界上每个政党都存在的问题。我国现阶段有党员七千多万,如此庞大的队伍,难免会掺杂一些污垢。但值得庆幸的是,七千万人的队伍中腐败也只是个别几起,不能影响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心。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得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党内的思想教育,二是从具体角度入手探讨腐败出现的原因,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比如:探讨“高薪养廉”可不可行等。

5、问:你以后会不会腐败?

答:不会,而且我相信我们的党将会越来越纯洁。

6、入党的动机

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追求。年轻人最大的优势是年轻,但是根据事物的两面性,这同样是年轻人最大的缺陷,因为年轻没有经验和阅历,所以希望在党组织的栽培和培养下,在基层、在地方、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奉献自己的学识和文化,为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为自己的人生增添动力和目标。能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接受党的领导和指导,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将来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

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中可以看出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鉴于对党的认知,我才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能更加的去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影响更多的人,可以更近一步的与党交流,接受党的教育,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知识以及业务知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7、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l)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