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党建工作中,如何发挥工会组织的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是当前工会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莲都区总工会在“党工共建,三级联创”活动中,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和规范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工作,既提升了工会工作水平,又扩大了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受到党委、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成效显着。
一、主要内容
基层工会推荐优秀职工加入中国共产党(简称推优入党),是“党工共建,三级联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创新和规范这项工作载体,今年初,中共莲都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探索,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区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莲组(XX)28号、莲总(XX)22号),对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工作的原则、程序、具体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和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一)推荐原则:
1、自下而上、党工衔接的原则:基层工会组织是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单位,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基层工会考察上报、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审核推荐的顺序进行。
2、民主集中制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推优情况形成初步推荐意见;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应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
3、精、少、优的原则: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挑好,确定优秀职工推荐量与党员发展量的适当比例,确保把真正优秀的职工推荐到党组织中来。
(二)推荐条件:
1、年满十八岁,自愿申请参加党组织。
2、在企业服务年限达3周年以上。
3、遵纪守法,具有爱国、爱厂、敬业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为企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得到企业和员工的肯定。
4、热爱本职,兢兢业业,在所在岗位勤奋工作,成绩突出。
5、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在一定层面、范围内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经济技术创新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在参政议政、竞赛活动等方面有一定影响力。
(三)推荐程序: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针对企业的现状,各级工会组织应把“政治过硬,群众认可,模范带头,业绩突出”的优秀职工推荐给党组织。结合我区的实际,工会组织推优入党可按照以下具体程序进行。
1、基层工会组织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推荐优秀职工,在此基础上,对要求申请入党的优秀职工,工会委员会要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名单,名单中35岁以下的原则上不少于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不少于70%,并要有妇女同志,拟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公示7天。
2、按管理权限上报相关产业工会、系统(局)、乡镇、街道工会(工会工委)审定。
3、经各产业工会、系统(局)、乡镇街道工会(工会工委)审核同意后,基层工会直接向本基层单位党组织推荐;未建立党组织的基层单位,可向乡镇、街道企办党支部或社区(城镇居委会)党支部推荐。
二、主要做法
莲都区各级工会组织,在各级党委部门的领导下和各方配合支持下,围绕“谁来发展、发展谁、怎么发展”三个主题,积极探索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