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函的特点 、类型如下:
(一)期复性
在公文体系中,请示是为数不多的双向对应文体之一,与它相对应的文体是批复。下级有一份请示报上去,上级就会有一份批复发下来。不管上级是不是同意下级的请示事项,都必须给请示单位一个回复。因此可以说,写请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得到批复。而且,下级机关都是在遇到比较重要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解决时,才会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急切地期待回复是请示者的必然心态。我们把这一特点称为“期复性”。
(二)单一性
跟其它上行文相比,请示更要强调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在一份请示中,只能就一项工作或一种情况、一个问题作出请示,不得在一份公文中就若干事项请求指示和批准。如果确有若干事项都需要同时向同一上级机关请示,可以同时写出若干份请示,它们各自都是一份独立的文件,有不同的发文字号和标题。而上级机关则会分别对不同的请示作出不同的批复 。
(三)针对性
请示的行文,有很强的针对性。必须针对本机关没有对策、没有把握或没有能力解决的重要事件和问题,才能运用请示。不得动辙就向上级请示,那样看起来像是尊重上级,实际上却是把矛盾交给上级,而自己躲避责任的表现。
(四)时效性
请示所涉及的情况和问题,都有一定的迫切性,应该及时写作、及时发出,如有延误,就有可能耽误解决的时机。相应地,上级机关在处理下级的请示时,也会注意到时效性问题,对请示作出及时的批复。
请示函有两种在内容、性质、行文目的方面不尽相同的类型,一种是请求指示的请示,一种是请求批准的请示。
请示函的写法
(一)标题
请示的标题可以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增拨防汛抢险救灾用油的请示》。也可以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成立老干部办公室的请示》。
(二)主送机关
请示的主送机关就是负责受理和答复请示的机关。请示在确定主送机关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的形式。”,“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请示如果多头行文,很可能得不到任何机关的批复。
2.只能主送上级机关,不能送领导者个人
3.不得越级
(三)正文
请示的正文由开头、主体、结语三部分构成。
1.开头
开头主要表述请示的缘由,是上级机关批复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这部分要写明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自身没有能力解决的困难,要写得充分、恰当、具体。
内容简略、篇段合一的请示,开头也可以是表达行文目的和意义的一两句话,不独立成段。
2.主体
主体是表明请示事项的部分,也是请示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请求指示的请示,主体要写明想在哪些具体问题、哪些方面得到指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要把要求批准的事项分条列款一一写明。如果在请求批准的同时还需要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更需要把编制、数量、途径等表达清楚、准确,以便上级及时批准。
3.结语
请示的结语比较简单,在主体之后,另起一段,按程式化语言写明期复请求即可。期复请求用语常见的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以 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部门执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