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大菱鲆药残问题情况通报
11月17日,上海媒体首次对山东产大菱鲆药残超标进行了报道,有关新闻媒体也相继进行报道,上海等地陆续停售了山东产大菱鲆。面对这一事件,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并积极配合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我市养殖企业进行了抽检工作。目前,省水产质检中心抽检结果已经公布,农业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也迅速采取措施,开展了有关应对和处置工作。现在,向大家通报一下情况。
一、我市大菱鲆养殖的基本现状
“多宝鱼”,学名大菱鲆,是一种名贵经济鱼类,营养价值、经济价值较高。1992年引入我国,售价曾高达300多元一斤。我市自2001年开始引进大菱鲆,由于市场需求旺盛、赢利空间较大,因而大菱鲆养殖在短短两年内遍布我市沿海乡镇。我市大菱鲆养殖户有300余家,养殖面积41.9万平方米,存养量560万尾,其中商品鱼240万尾,共有养殖人员约1500人,年产量2500吨左右,年产值2亿元,在我市水产养殖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我市对大菱鲆药残事件开展的工作和查处情况
一是迅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措施。上海“多宝鱼”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妥善处理,积极应对。市政府两位分管领导分别主持召开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负责人等参加的紧急会议,就应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市海洋与渔业局迅速落实领导指示,召开了由沿海各区渔业主管部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成立了由市局一把手任组长的全市大菱鲆药残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各区局分别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按照省、市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立即开展整治,查实摸清底数。从11月19日开始,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水产品养殖用药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摸清我市大菱鲆养殖现状,对养殖单位的药品仓库、养殖车间和生产记录、用药记录进行重点检查。再一次免费印发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禁用渔药》和《日照市水产养殖用药安全日常监管制度》。教育、引导养殖户正确认识事件影响,认清使用违禁药物的危害,坚定健康养殖、生态养殖的信心。
三是根据抽检结果,严厉查处违法企业。根据农业部11月27日新闻发布会对我市先进养鱼场、泰达水产养殖场的通报,市有关部门立即对2家企业的大菱鲆进行了封存。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对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的大菱鲆养殖企业进行处罚的决定》下达后,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厅《决定》,今天上午对使用违禁药物、受到农业部通报的2家企业封存的商品鱼实施了监督销毁,并给予罚款的严厉处罚。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产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养殖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培养合理用药、健康养殖新观念,切实提高科学养殖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在发挥好渔业主管部门养殖环节用药监管职能的同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畜牧等部门,对违法销售违禁药物的,坚决予以查处,并将违法经营业户在相关网站、报刊上进行公开曝光,坚决堵住违禁渔药流入养殖企业。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养殖业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强我市水产品产地环境、水质、苗种以及养殖环节渔用药物、饵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药残监控制度。严格执行标准化养殖规范,实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所有养殖业户出售成品鱼前,必须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产品检验报告,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产地证明手续。对存在问题的产品,一律不准销售。
五是进一步发挥部门指导和服务作用。帮助养殖企业搞好生产经营,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模式养殖,对合格产品要大力开拓市场,扩大销路。引导养殖业户抓好当前养殖生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