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8-02-07 15:46:25来源:<推荐访问:情况报告

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决定为民办实事工作以来,我市认真按照省、衡阳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把为民办实事工作列入全市工作重点,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目标考核,较好地完成了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把实事办实,在为民办实事的后续管理工作中探索了一些方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的经验和体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市把为民办实事的后续管理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打造务实型政府的有效举措来抓,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我市成立了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分头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责任,确保人力、精力、财力到位,推进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向纵深发展。

(二)多方筹资,积极参与,保障后续管理资金落实到位。

搞好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资金保障是重点,我市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后续管理资金。一是积极向上“争”。力争国、省、衡阳市我市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的更多投入,市政府、市直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千方百计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争取资金。二是督促财政“挤”。在年初财政预算中,尽量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资金。三是发动群众“筹”。由于可用财力有限,我市充分利用潜力较大的民间资金优势,发动群众自筹资金,用于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确保后续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为推进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工作的落实,市考核办建立了科学考核机制,建立了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自评、年底总评估的考核调度制度。成立了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督查组,督查组随时跟踪掌握后续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汇总和通报,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布,按照“督查工作要深入,反馈信息要真实、查摆问题要彻底”的要求,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排队”的督查制度,采取“领导督查、重点督查、现场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对今后加强后续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

各级各部门在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根据后续管理的需要成立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确保后续管理工作的领导力量。要制订各件实事的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搞好后续管理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把后续管理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落实到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建立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实事项目都是群众重点关注、事关民生的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实事办后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切实巩固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果。对已完成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客运站、通乡通村公路等,要继续高度重视,完善后续管理政策,加强日常性监管,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如在农村沼气池、农村公路等方面,要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专业技术管理队伍,每年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实事项目的配套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后续管理工作不失缺。

对为民办实事的后续管理,要制定考核办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执行到位,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老百姓长久得到实惠。要认真组织好后续管理的考核工作,把为民办实事后续管理与各单位年终考核工作挂钩,与公务员年终考核挂钩。凡考核达标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可评优岗,事迹突出的可以记功,单位年终公务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一定的比例,并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凡考核不达标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均为不称职,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优岗指标比例要降低,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当前为民办实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计划下达迟,资金到位慢。

在近几年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中,项目计划和上级专项资金一般到位较慢,而为民办实事验收一般在12月底进行,造成了承办单位时间紧、资金无着落,实施工作非常被动。建议省、衡阳市要尽早部署为民办实事工作,尽快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及时下拨项目专项资金。  

(二)部分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房建设上级安排补助资金过少,而城区电子防控体系建设、城镇廉租房建设上级没有安排补助资金,所有资金缺口全部由县级财政负责,加重了县级财政资金支出压力。建议省委、省政府在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同时,酌情考虑县级财政的实际状况,安排一些项目资金,尽量不要县级财政配套或少配套。  

(三)部分项目设置不太科学。

一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模小,不利于发展需要。有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后,要么是一座空屋,要么就是一个商店,其作用很难发挥。二是计生奖扶、城乡低保等实事项目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后,已属简单性的常规工作,不需政府进行较多地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增加部门不必要的工作量。三是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沼气池建设、新增城镇就业等实事项目未考虑群众需求,指标要求与实际状况脱接,观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观众少之又少,目前农村在家务农的很少,剩下的老年人行动又不便,学生大多有晚自习,实际效果不理想。农村沼气池建设一般农户因承担不起个人配套资金而有心无力。四是移动、电信等单位承办的事项属企业性质,由政府来承诺兑现、组织实施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建议省委、省政府在安排今后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今后的发展需要,整合多个部门资金,尽可能地完善功能、扩大规模,同时对计生奖扶、城乡低保、沼气池建设、城镇新增就业等实事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不再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