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窗口建设情况
我庭地处仙游县中心位置,交通便利,现有审判人员4人、书记员1人,均为法律本科学历以上,速录员(导诉员)一名。主要受理全县范围内的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以及鲤城镇内的民商事纠纷等,辖区人口共106万人。
在约6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内,目前窗口受理人员共计4名,分别负责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执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案件受理、收费、信访、流程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与立案有关的诉讼指南、风险提示、案件流程、收费标准、司法救助的规定、调解工作衔接工作流程表、仙游法院管辖地域图等上墙公示,提供“诉讼指南”、“新法速递”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诉讼文书样式、桌椅、饮水机、水杯、笔纸、报刊一应俱全,专门的导诉员,“首问负责制”、“一小时立案”、“上门立案”和“预约立案”让当事人感受“青年文明号”为您服务的司法人文关怀。
为依法审查立案,按程序简便、快捷办理立案手续,确保
所立案件的公正性和正确性,立案庭组织制定了案件的操作规程, 2010年上半年,共立案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2405件,其中当天立案率达96%,一小时立案率达99%,对于疑难案件于一周内答复当事人是否可以立案,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实行“一次性告知”、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的庄严承诺。所立案件没有出现因案件管辖、案由确定、计算诉讼费等差错。
立案庭更新案件审理流程信息管理软件,便于案件自助查询,并有对查询人员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查,执行信息也可以查询。实现审限管理的自动化,确保审判工作公正有序高效的运行。案件受理后3日内移送各业务庭的内勤,对于诉讼费用的退费由本院财务负责。
立案庭不仅设置了法律咨询专线,对当事人立案受理条件,诉讼程序,诉讼文书样式的各类咨询也给予热情耐心的
解答。
根据调解衔接的要求,对双方当事人都到庭申请调解的案件,由立案庭引导其由民一庭的法官主持进行诉前调解,
民一庭负责诉前调解衔接工作的有3 人,2010年共计诉前调解案件118件,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后移送业务庭依法审理。
立案庭作为窗口部门,还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主要是对判决、裁定内容做好法律释明工作,针对一些不服判
决的当事人,告知其享有上诉、申诉等各项法定权利。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信访接待对象,主要是涉法涉诉的信访人员,每年的接待上千人次,立案庭设有视听监控,信访条例等有上墙。立案庭重新修订信访工作制度,接访人员坚持做到“热心接待,细心听述,耐心解惑,诚心相待,重在解决”,并将“事要解决”作为信访工作重点,建立“大信访”和“人人都是信访员”的格局,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构建和谐平安社会。
二、文明窗口建设典型
为规范创建管理制度,我庭建立健全了《规范法官行为规定》、《一小时立案制度》、《文明办案规定》、《立案庭文明用语》、《立案庭服务忌语》、《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制度》、《保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值班制度》、《考勤请假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警戒使用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制度》、《公物保管制度》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
近年来,立案庭以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形象赢得了一项又一项的荣誉。XX年立案庭被评为仙游县人民法院先进单位;XX至XX年度被仙游县总工委和县文明办评为职业道德先进集体;XX年,被共青团莆田市委、市法院授予“青年文明号”单位,2010年,被指定为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今年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司法公信建设年的主题,结合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坚持以“三个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以弘扬“三平”精神,力争“四个一流”为主线,围绕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深化司法为民措施,践行“青春铸法魂,文明促公正”的青春誓言,使立案庭成为展示法院青年法官司法为民风采的一道靓丽风景和传播职业文明的窗口,为全院文明建设起到带动、影响、示范作用。
立案庭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实行周末立案预约制,对正常工作日内立案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可预约周末立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经申请可上门立案。
立案工作中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公布院纪检组、监察室的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全庭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言行进行严格监督。
三、文明窗口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积极协调好与当地党政部门的关系,建立良性互动的友好合作关系。立案庭直接面对群众,植根于最基层,与人民群众是“零距离”,所有工作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我庭将注重关系协调工作,找准自身的定位,为立案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力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从包干经费中抽取适当比例进行力所能及的庭室建设。继续保持庭内整洁规范,致力于绿化建设,尽最大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同时也进一步完善立案庭的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