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院领导、分院同事:
根据省院赣特检发[2010]27号《关于对2010年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在下作一个2010年度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不妥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一、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年来,我不断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十七大”文件,紧紧围绕省局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树立“立党为公,掌权为民”的观念,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品行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服务社会的意识,提高领导分院的能力,做到洁身自好,公正廉明。与此同时,不断加强科学知识学习和系统地进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检验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到学有所长,为有所专。通过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公仆意识,做到“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追求:青竹临风,高风亮节。
二、 警钟长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年以来,我带领全院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特检事业的发展,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特检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做到双双出成效。
(1)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与分院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了个人的年度考核中,与奖励和评优评先挂钩。
(2)不断学习,强化教育。以学习“十七大”文件为契机,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消除不正当想法,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
(3)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以国家总局“八严禁”为准绳,以廉政建设责任状为依据,在分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制度,使分院干部职工有令必行,有禁则止,规范约束了干部职工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4)深入实际,加强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个别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了违法违纪事件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三、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表率的作用是巨大的。“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上梁不正,下梁歪”。在廉政建设中,我一贯奉行洁身自好的原则,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我自觉维护分院的团结,凡大事,较为重要的事都经过大家讨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开诸葛亮会,做明智明理的事;二是坚持秉公办事。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坚持不论亲疏、不分高低、不徇私情,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关系好坏、职位高低来处理解决问题。敢于指出干部的缺点和不足,并且善于开展谈心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对搞不正之风的人不留情面,及时予以警醒、批评、诫勉。三是坚持洁身自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收送钱物的规定》,尽量不参加不必要的应酬和庆典活动,坚决拒绝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宴请,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八小时之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生活中,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保持学习向上的生活情趣,不讲阔气、不讲排场、不搞特殊化。
一年来,我在带领分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成绩显着,在市廉政建设和专项收费督查工作中,均列质监系统最好成绩,得到鹰潭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一致好评,做到了零投诉,零反映。为特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这得益于我平时从严要求自己,理性地从事于鹰潭市的特检事业。今后,我自当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党、为人民、为质监事业而努力奋斗,履行好质检的神圣职责,我将一如既往地加倍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追求工作完美,把责任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不断地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