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下基层活动的要求,我局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立足本职,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零距离服务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第一时间化解矛盾,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的稳定。自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严格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做好政法干警下基层的规定动作,现将近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迅速成立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组织该活动的开展,又多次率领干警深入一线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参与者,并对该活动给与大力的支持,从各个方面包括物力、财力上予以倾斜,关心下基层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并给与经济上的补贴,使干警下的安心,下的放心、顺心。不论局里的经济状况如何紧张和拮据,只要是活动的需要,全力的投入,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给下基层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个切实的保障。
为提高对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的认识,我局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实践中,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学习相关文件,并且及时总结经验,对好的做法给与肯定,不足的地方及时查漏补缺,予以改正。我局干警过去较少的接触乡村,对于农村生活了解不够,在学习和交流中不断总结不断进步,使干警真正和农民兄弟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和农民兄弟建立了鱼水感情,切实树立了良好的政法干警形象。
根据省、市、区政法委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政法干警下基层工作,深入基层,服务民生,我局认真执行“六个一”的要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我局迅速行动,安排两名司法行政干警,为曹门村委会七八九十村组的联系人,两名干警坚持每周抽出一整天的时间,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做好发动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村民的知晓率。特别是8月份以来,为了加强工作的深入进行,两名干警在作好本局的日常工作之外,每天坚持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作到两不误、两促进,把工作和下基层活动有机结合,把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在联系点得到充分的发挥。切实坐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并开展扎实有效的群众工作,夯实了基层基础,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具体做法是:
一是设立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针对不同的群众发放《顺河回族区司法局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城镇社区居民法律常识宣传页》和《农民居民法律常识宣传页》宣传单,深得群众好评。二是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联系卡400余份。三是制作10个标牌,在四个村组的显要位置张挂。四是在村组争取到办公地点,挂上政法干警下基层联系点招牌,成为一个接待群众、联系群众的固定地点。五是到村民、村组长家中进行走访,排查问题,了解情况。六是在四个村组人群较为集中的地方组织一次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出动人员13人、版面6个、横幅3个、现场接待咨询76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七是制作宣传喇叭,在主要的街道广为播放,提高知晓率。八是做好工作日志,要求有详细的记录,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具体到位,做到特别是8月份以来,天天下基层,天天有记录,每天走村入户不下50人次。了解群众的心声,解答咨询。九是在四个村组主要的位置悬挂5条横幅,“没钱打官司,法律援助帮助你”的宣传作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十是购买100张红黄两色宣传纸,每张裁成四份,用毛笔书写宣传口号,在大街小巷现已张贴200张,做到五步一个标语,一个路口一个宣传栏。十一是在东郊乡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每周一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受理点作法律宣传,接待咨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十二是8月15日我局聘请法律服务工作者根据干警收集过来的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上了一次法律宣传课。十三是根据年初区人大代表提案、提议的答复,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目前,给联系点辖区内的学校送去法制宣传页、法制宣传册。十四是对辖区内开展一次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四个村组,挨家挨户的访问了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广泛宣传调研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抓住村组反映得两个比较尖锐的问题,着力加以解决。
曹门村委会朱屯村地处新曹路中段沙岗寺生活区对面,现有人口160余户4百80余人,村民长期饮用地下水,离村200米远是开封市化工8厂,十年前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剧毒物质硝基苯泄露,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源,至今水质发黄混浊含有一股苦涩的杏仁味道,经化验污染超标,含有致癌物质,不能再继续使用。
村民一致要求能否参照曹门村委会9组的情况,请自来水公司给与方便,解决朱屯村7组村民的吃水问题。为了给群众接决实际问题,由二位干警到公司接洽,目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把村民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到现场勘察、评估、造计划、进入到工作程序中,正在努力解决朱屯村7组村民的使用贵公司用水一事。
曹门村委会沙岗寺村第九组反映,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组里牵头经大家同意把村里的一条年久失修的土路改造成马路,涉及到的村民共有十九户,其中十八户村民按照事先的约定把集资修路款一户一千元按时交纳,只有村民马某以种种理由拒不交付这笔有组里垫支的一千元,给组里的工作造成很大的麻烦,同时引起群众的不满,现经村组开导无效,反映给局干警,请求给与调解。局两名联系人组织了村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到某某家中进行调解,并向乡政府反映情况,乡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出面调解,某某仍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付修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