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价格法》执行情况汇报

时间:2018-02-07 15:39:00来源:<推荐访问:情况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校认真组织学习,本着依法治校的方针,围绕师生关注、政府关心、社会家长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我校每学期开学初,第一次行政会、第一个教职员工大会、第一次党员大会,首先都是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强调《价格法》的重要性。强调规范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让所有行政领导及全体教职员工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规范收费是违法行为,期中在班主任会议上又多次强调严格禁止乱收费现象,时时敲警钟,制止违规收费行为于萌芽状态。

  二、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违规收费。

  由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价格法》的学习与贯彻,时时向教职员工敲警钟,我校基本上杜绝了乱收费现象。

  学校收费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开学初学费的收取。近年来,我校学杂费的收取方式在全县率先采用网上收费方式进行。学生先将费用存入自己银行卡上,待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下来后统一按标准划款。这样既防止了多收费,又防止了个别班主任迟迟不上交学费的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是学生食堂收费。我校学生食堂收费实行校园一卡通制度,由学生自愿将现金存入自己卡上,消费多少,结算多少,不存在强制交费和强制消费的现象。除了这两项收费项目外,学校明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费。至于各班的学费,学校规定由学生自行收取,学生自行管理,学生自己使用,班主任老师不收钱、不管钱、不用钱。同时学校不定期组织工会委员对学校及各班收费情况进行督查,这样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违规收费现象。

  三、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多年来,我校一直坚持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县教育局的要求,每期收费项目都及时公示,各项收费严格按标准,给学生及家长一个明白。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实施以来,我校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切实规范收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有收费严格按标准操作,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甚至是强制收费的行为。

  新邵八中

  XX年11月11日

  (袁畅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