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认真监督和积极支持下,在市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和“争创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活动为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趋向好转。1-6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7起,死亡19人,重伤1人,未发生重大以上和危及社会稳定的安全事故。其中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3 起,死亡14人;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2人,各行各业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30%,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分别减少1人,道路交通事故减少7起、少死亡9人。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规范管理
(一)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下达各项控制指标,并收取目标管理保证金。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县安委会制发了《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我们根据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求,及时修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参照县里做法,乡镇与责任区、站所、村(居)委会、主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与下属机构和单位,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也完善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并收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将安全生产纳入了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极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都明确了一名乡镇领导、一套班子、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同时,县局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乡镇对其他企业普遍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定期检查打分,年终兑现奖惩,有效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产煤大镇推行的全员安全责任制,要求企业与班组、班组与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在每月应发工资中预留安全风险金,年底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重奖或重罚,实实在在地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从业人员。
(二)持续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为夯实工作基础,为争创“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造条件,今年我们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一是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议事和例会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安委会的职能。现在,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会后形成会议记录,这已成为各乡镇的安监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二是继续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今年,我们在全县大力推行安监站标准化建设,各乡镇均为安监站配备了专门办公用房、专用办公设备,并保证工作经费。锁石、花门、杏子铺等乡镇进一步充实了乡镇安监站力量,绝大多数乡镇配备了3-5名专职安监人员,全县乡镇专职安监员由63名增加到72名。各安监站的自身建设也进一步加强,普遍实行了安全生产台帐化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全部上墙,安全执法文书、企业管理台帐都较为规范。三是提高乡镇安监人员执法水平。今年,我们精心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执法》等书籍,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制订了标准和格式,并下发至各乡镇。5月份,我局举办了两期乡镇安监员培训班,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所有乡镇专职安监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将安全监管网络延伸至最基层。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分块包干的原则,明确了村(居)委会的安全信息管理员,并将安全生产列入驻村干部日常工作重要内容。通过我们的努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