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加强经济预警动态监测。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收集上报各项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统计数据资料,准确把脉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及时提出各项工作建议。
2、深入推进各项统计监测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履行好监测牵头部门的职能,指导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规范开展评价考核工作;继续加强全面小康进程监测,真实反映全面小康进展情况;加大节能降耗监测工作力度,动态反映节能降耗工作实效。
3、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继续开展经济普查资料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好r&d资源清查;开展科学发展问卷调查、成本费用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等专项调查。
4、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分析作用。加强对经济形势的专题研究和深度探讨,打造一批统计分析精品,彰显统计部门的服务特色;进一步完善经济形势分析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统计信息报送力度,力争信息工作继续在两办保持前列。
5、提升统计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创新统计产品,解读统计数据,扩大统计服务范围,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统计月报》、《统计年鉴》、《服务业统计资料》、《两会专刊》及民生统计方面的统计信息资料。
二、着力实施方法制度改革
6、落实好年定报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XX年统计年报和XX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做好各项年定报工作,确保年定报各项新的要求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根据省局总体方案要求,改进地区生产总值审核与评估办法;执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和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全面报表统计范围,做好贸易统计限上大个体数量核查和报表规范上报工作。贯彻落实工业、贸易、投资等专业的环比统计和国家企业“一套表”制度。
7、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市县为总体的抽样调查体系。全面建立并实施以市县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制度,建立起精干高效、反应灵敏的市、县(区)抽样调查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部分国家调查项目分工调整的通知》要求,本着“明确职能、理顺分工、形成合力、和谐共赢”的原则,保持局队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做到资源融合、数据共享。抓好相关统计调查制度的布置、换户扩点和培训工作,做好人力、财力保障。
8、强化部门统计职能。健全部门统计网络,完善相关统计制度,以服务业部门统计和各项统计监测为抓手,加强业务指导,统揽统计数据管理,推进部门统计向全行业管理转变和向县(区)延伸,逐步建立起规范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和部门间统计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切实提高部门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9、扎实推进网上直报工作。不断完善市级网上直报平台,巩固规模以上工业、劳动工资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网上直报成果,提高限额以上贸易、房地产开发和部门服务业网上直报率;进一步扩大直报专业范围,今年实施重点耗能企业、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网上直报。
10、完善数据质量分析评估办法。加强重点指标的趋势性、匹配性、结构性、支撑性研究分析,建立工业、投资、贸易、城乡居民收入等重点指标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确保数据质量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