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教师入党思想汇报:党校学习心得

时间:2018-02-07 18:54:59来源:<推荐访问:教师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关于保密这个问题,我想得很少。以前我是个教师,每天和那些天真浪漫,心地纯洁地孩子们打交道。我一直教育他们要诚实,要正直。生活学习中有什么事情都要及时告诉老师,让老师尽快地帮他们解决。而工作之余,和同事们的相处也是很融洽的,学校不大,一顿饭的功夫就可以在每位老师家里串次门子。张老师家里来客了,李老师昨夜打牌了,中午守门的王大爷让一个没有出入证的学生出去了,我们都清清楚楚。生活真的象那叮咚的泉水,纯净清澈,水面下的鹅卵石都清晰可数。学校就是这样一片净土,看不到灰暗的阴郁的东西。在我心中,从来没有想到保密二字。

并且总以为党校学习是虚张声势,走走过场而已。但是几次学习下来,才发现自己错得厉害。给我们培训的老师们花了很多心思,让每一次学习既严肃又活泼,既庄重又生动,她们认真的态度,细腻的讲解不但纠正了我以往的认识,而且让我学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其中关于保密纪律这一内容的讲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课后总结,发现这节课上,我学到了一些宝贵的东西。

1、什么是党的保密纪律?党的保密纪律.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准则。***是执政党,在党的执政过程中,会处理很多国家大事,很多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随意张扬泄漏会使国家遭受巨大的难以挽回的损失,比如国家的军事机密,一旦泄漏,就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危,民族的存亡,因此保密纪律非常重要,不可等闲视之。***是负责任的党,治国先治家,律人先律己。因此,党章明确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作为党员的八项义务之一,并写进了入党誓词。因此,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

2、怎样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中国***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中央、国务院批转实施的党政干部“保密守则”,将保密纪律的内容具体归纳为“十不”:(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每一个党员必须把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

3、违反党的保密纪律和纪律处分。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内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违反党的保密纪律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2)党委(党组)成员及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人员,泄露党委(党组)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

(3)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4)保密工作方面失职,致使发生重大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泄露给被检举人、被控告人,致使检举人、控告人遭受打击报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出境团(组)中的***,擅自脱离组织的;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违反规定同外国机构、外国人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在招生考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和考生其他档案材料等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