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人: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
为____________,经捐资人与受赠人协商,订立本捐资助学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捐赠目的
捐资人为_________,在受赠人处设立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
第二条 捐赠金额
赠与人设立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为___元。
第三条 捐赠金额的交付
捐资人于___年___月___日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人银行账户。受赠人应当及时进行查验。
第四条 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管理与使用
(一)在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设立的同时,由捐资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对该资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二)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由受赠人负责在_________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每次定期储蓄___年,利息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或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人专门账户,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___,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___。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人该专门账户。
(三)奖金(或助学金等)的评定条件、评定办法与发放。
1.凡获得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定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即有获奖(或接受资助)资格。人围后,由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根据人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或接受资助)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3.奖金(或助学金等)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___月份;每次奖励___名优秀教师,___名优秀学生(或资助___名优秀贫困学生),教师每人奖励为___元,学生每人奖励为___元(或资助每个学生的标准为___元)。
第五条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存续时间
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为永久性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 捐资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捐资:
(一)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或接受资助)者获奖(或接受资助),与______设立目的不符的;
(二)受赠人擅自将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挪作他用的;
(三)受赠人终止办学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______生效。
第九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1.捐资助学合同的内容必须将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益事公业捐赠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签仃合同之前,双方都必须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以避免协议中出现有悖于法律法规的条款。
2.捐资助学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