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单位(甲方) 委托 (乙方) 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 包装 每件 重量 备注
第二条:以上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
第三条:甲方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第五条: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第六条: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第七条: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附则: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鉴证机关 份,
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