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信息采编工作告诉我,本人提出并在全州系统贯彻执行的“四快”、“一慎”、“一细”、“一严”采编工作机制是符合规律和实际的:
一、分送要快。一是局办公室秘书科oa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oa系统管理员)每天需将来自全系统的信息原始稿件整理后于16时前分别从oa系统发送到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信息科负责人、信息采编人员和信息登记员的oa公文包中;二是oa系统管理员对于涉及州级领导、省厅处级以上领导、本局主要领导和涉及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信息必须及时分送办公室分管领导、信息科负责人、信息员和信息登记员的oa公文包中,必要时用电话加以提醒。三是oa系统管理员因事、因故无法履职时,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由办公室领导协调人员代行oa系统管理员职责;oa系统管理人员同时向暂时接替oa管理系统的人员交代各项工作任务。
二、分解要快。一是信息科负责人收到oa系统管理员分送的信息包后,对于涉及州级领导、省厅处级以上领导、本局主要领导和涉及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信息要及时分解任务、提出完成任务的时间和要求分解到具体的信息采编人员手中,同时对一般信息提出分解要求。二是信息科负责人因事、因故无法履职时,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由办公室领导协调人员代行信息科负责人职责;信息科负责人同时向暂时接替信息科工作的人员交代各项工作任务。
三、编辑要快。一是信息采编人员接到信息科负责人分解的信息采编任务后,要在第一时间阅看信息,及时按照州司法局编写的《信息采集和编写技巧》要求编辑信息。二是信息采编人员对于涉及州级领导、省厅处级以上领导、本局主要领导和涉及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信息必须在当日内完成编辑任务,并从oa系统发送给信息科负责人审核。三是信息科负责人收到信息采编人员编辑的涉及州级领导、省厅处级以上领导、本局主要领导和涉及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信息,必须及时审核,并于当日内将信息从oa系统发送给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领导审核;分管文秘工作的领导因事、因故无法履职时,应及时发送给临时负责信息审核工作的办公室领导审核。四是办公室分管领导收到信息科负责人发送的涉及州级领导、省厅处级以上领导、本局主要领导和涉及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信息稿件后,应立即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从oa系统发送局领导审签。
四、发送要快。一是办公室分管领导收到局领导签发的信息后,除一般信息外,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分送信息科负责人、oa系统管理员和信息登记人员的工作。二是oa系统管理员和信息登记人员对于涉及州级领导、省厅处级以上领导、本局主要领导和涉及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信息稿件必须在当日内将稿件从oa系统中按版记要求发出,同时做好与秘书科文印室的衔接工作。三是信息登记人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后的第3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稿件发布到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红河州司法局网页上。
五、审查要慎。一是信息采编人员要慎重核实原始信息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对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情节、原因、结果要确保真实,并对该信息稿件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二是要慎重审查信息的版记内容,每期信息的版记都必须符合信息的内容,力求做到版记和信息内容相吻合、相匹配。三是要慎重审核信息稿件中的工作术语、行业术语和专业术语,严禁出现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词语。
六、登记要细。一是信息登记人员要认真登记信息原始稿件,做到不漏一件、不重一件。二是信息登记人员要严肃、认真、仔细地登记信息保密审查登记表,杜绝发生信息泄密事件。三是信息登记人员因事、因故无法履职时,应及时向信息科负责人报告,由信息科负责人协调人员代行信息登记人员职责;信息登记人员同时向暂时接替信息登记工作的人员交代各项工作任务。
七、制度要严。分送、分解、编辑、发送、审查五个环节要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缺一不可。一旦每个环节出现失误,就由每个环节的责任人负责,并形成责任链条,环环相扣。对于发生轻微失误的,由科室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已经影响正常工作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会同信息督办科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并在年终考核时向办公室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汇报,要求给予一定的惩戒;对于发生重大影响、重大事件或发生有损司法局形象的事件的,将报请局领导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