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敲响青少年违法的警钟。
常言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作为 21 世纪的主人,我们广大青少年必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这个重要的“规矩”来建设美好生活。这是一个大命题,今天我要说的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更会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个我们身边的例子。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一个辍学了几年,刚满18岁的小伙子,因没钱度日,就想到了抢劫,并将对象锁定在了中学生。那天早晨,他持刀在青年路附近抢劫了我们学校7名学生,(包括我班2名同学)且只抢到了200余元钱。当天就被抓捕,半年后接受了审判。在法庭上,他虽有悔过之心,却再也没有人给他悔过的机会,他将在高墙电网中度过五年半的时间。他失去了自由,也玷污了青春,违法犯罪夺去了他已经拥有或者渴望得到的东西。想想,5年后,我们或许都已迈进大学校园,他却要面对一个与之隔绝五年的世界,那时又会怎样呢?
生活中,违法犯罪是极端行为。许多人认为它很遥远,可事实是,在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任不良行为发展,势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实,除了不良行为习惯,青少年一时不冷静,也极易让人走上犯罪道路。还有这样一个案例。
XX年5月,石羊塘镇某学校学生贺xx,吃过饭后,不经意的将饭盒内一些水泼向楼下,刚好溅在楼下阳xx身上, 阳勇华上前理论,还被贺xx扇了一记耳光。一节晚自习过后,恼羞成怒的阳xx,盛一饭盒水泼向贺军以示报复。他俩随即打成一团,后被同学劝开。第三节晚自习下课后,贺军召集多名同学围住阳xx,并对他拳打脚踢。这时,寡不敌众的阳xx,亮出了刀子,一阵乱刺,其中一名帮忙打架的同学被刺中心脏,顷刻间付出了年轻的生命。之后,阳xx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一个失去生命,一个失去自由,多么让人痛心!痛心之余,我们不难发现,违法犯罪其实就在我们怒发冲冠,失去理智时。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人有3.67亿,其中绝大多数为在校就读的学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从XX年开始,我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这些数据无不证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正在日益加重,成为出现频率最多的犯罪案件!
青少年违法犯罪会不仅对国家,对社会,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有严重的危害,还会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它会埋葬自己的青春,改写自己的人生。所以,我们要学会约束自己,做事三思而后行,不要使不良行为发展为违法犯罪。
最后,我愿以一句古训与大家共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