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时间:2018-02-07 10:40:38
来源:<
推荐访问:房地产商合同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围内予以启用,请各单位在1995年房改调租时,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一九xx年四月五日
┌──────────────────────────────────┐
│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
├──────────────────────────────────┤
│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
│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
├──────────────────────────────────┤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 │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住│ 小区 楼 │
│宅│ 区(县) 街 号 房号 │
│座│ 胡同 │
│落│ │
├─┼────────────────────────────────┤
│住│ 楼 间 │
│宅│ 结构 总使用面积 平方米 其中居室 │
│状│ │
│况│ 平 平方米 │
├─┼────────────────────────────────┤
│租│ │
│ │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
│期│ │
├─┼────────────────────────────────┤
│月│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
│ ├────────────────────────────────┤
│租│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