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市区两家民政局的领导来我们文化街就城区低保工作进行调研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按照松原市民政局关于对城区低保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我们文化街就街道低保工作认真的进行了准备,全面、客观、公正的进行了一次分析和调查,下面,就文化街低保工作有关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文化街现下辖3个社区居民委,即:商贸社区、建设社区和实验社区;总人口25675人7798户;共有低保户525户,享受人口为1312人,其中空挂户口的低保户280户,XX年年新增低保户64户,残疾人低保户30户;XX年年末到现在申请低保未审批的总计119户。
二、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低保工作的领导。街道和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定及条例制定了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的过程中,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规范管理低保对象档案。我们对街道的低保对象情况清、底数明,而且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档案整理统一规范,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切实将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纳入低保工作内容,做到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工作与低保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3、规范管理、良好的运作“阳光超市”。 为把阳光超市做好、做实、做成民心工程,我们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3个社区建立了捐助接收点,所在社区登记所需物品(衣物、生活用品等)的品种和数量,享受低保的贫困家庭可根据家庭和个人的实际需求,凭《领取证》及代金券到超市领取捐赠物品。对捐赠和帮扶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是树立奉献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坚持软事硬做,坚持每周三学习制度,制定了《阳光超市服务公约》、《阳光超市服务标准》,通过指定学习内容,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增强了工作能力。
三是树立超前思维意识创新服务。结合实际,适时开设就业指导等便民服务,为低保户提供再就业信息、进行职业指导培训,为辖区低保户提供就业岗位。
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中存在着薄弱环节。
所谓的低保动态管理也就是随家庭收入变化,让已脱贫的低保户退出保障范围,同时将最需要保障的人群不断纳入低保范围,最大限度发挥低保作用。而我们的民政部门复审和新纳入低保审批一次需要近一年的时间,我们街道目前申请低保的贫困户就有119户,最早申请的在XX年年的12月份,到现在也没得到审批。
建议:一方面应该加大区低保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应该配备一定数量的服务车辆,和增加低保工作人员编制,来充实低保工作力量;
另一方面就是低保工作每月都会有很大的变化和调整,民政部门每月的审核量相当大,条件也不允许,那么就应该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由街道和社区每月或每季度进行审核,对家庭收入超过补差标准的对象及时调减,对收入低于补差标准的贫困居民及时调高保障标准,使贫困对象能进能出、补差标准能高能低,使动态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提高核定保障对象的准确性。
第三,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仅限于人员进出上的动态管理,更重要的是做到了低保资金分配上的动态管理。应该明确月审批、季审批或是年审批,确定审批时效。
2、信息化建设没有到位。
对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审批程序和手续、低保对象的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等实行微机化管理是做好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低保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使我区城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低保工作机构没有专用电脑设备,目前我们做低保登记工作的工作人员,都是手工记录,工作难度非常大,从而使低保信息化建设受到一定的影响。
3、低保工作不应该实行户籍地管理,应该实行居住地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低保工作实行户籍地管理,其中280户享受低保的人口,也就是属于人户分离的空挂户口,人户分离低保对象管理一直是低保工作难点问题,因人户分离造成民政部门、街道和居委会入户调查难、公示难、隐形收入调查难、公益性劳动组织难以及异地居住管理难的问题。实行居住地管理便于对申请的低保对象或对已享受低保的对象的家庭状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家庭住址、住房情况、有无赡(抚、扶)养人及其配偶的收入等情况能够及时了解或对家庭收入超过补差标准的能够及时掌握,而且便于对低保户的定期审核。所以应该按照实际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居住地低保工作登记管理制度,来彻底解决因人户分离造成入户、审查、审批和定期审核难的问题。
4、应该加大低保提标和医疗救助工作力度。
应根据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提标,使之能真正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建议出台关于开展市区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而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救助制度,缓解我区患重大疾病低保对象的医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