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泉西村xx镇政府、九龙湖畔,南依老山脚下,西抵大吉会馆,北临滁河,江星线道路穿村而过,全村下辖9个村民农业组,3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3140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力争两个“率先”,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极贯彻依法治国方针,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四民主、三公开”的要求,不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步伐,三个文明建设均成绩显着。几年来,先后获得市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安全文明村”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保障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全面实施村民自治工作,必须要重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做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要按照“三公开”制度要求依法治村,搞好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工作。积极稳步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是稳定一方平安的重要保证。 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村两委会首先加强了对村调委会工作的领导力量。支部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人民调解工作,并配备了一名专职调委会主任。其次,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除了满足调委会所需的正常工作经济费外,还拨了专款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在村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一间房子作为调委会的专用办公室,并对室内进行了布置,第三,大造人民调解声势,为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产生影响,发动更多的力量投入人民调解,保一方平安,我们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利用有线广播、举办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第四,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亲自抓,调委会主任全力抓,有关人员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 二、规范建设,把人民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全面规范调委会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社会安定才能保障经济工作顺利进行,以往调委会工作之所开展不力,主要是因为自身建设不规范,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调解力量单薄,调解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制度不健全,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用品等。我们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有的放矢,着力加强了“四个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标准化调解委员会要求,我们对调委会进行了整顿、充实,建立健全了三级调解网络。新的调委会由5人组成,其中一名女性,人员平均年龄41岁,文化程度为高中2人,初中3人。12个村民组也都成立了调解小组,每十户左右设立一名调解员,全村共有调解人员86名。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具体采用了三种方法:(1)集中培训,请镇司法所给我们讲课,学习如何写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等内容。(2)以会代训。利用两月一次的调解组长例会,组织学习调解业务,分析研究典型案例,交流纠纷信息。(3)鼓励自学。村里为调委会订购了《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调解》等报刊,经常为调解人员、购买业务资料,为他们自学提供条件。另外,调委会每年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一次调解知识小测验,对成绩优良都给予表扬和奖励,目前我村调委会成员都能够制作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村调委会成员会使用司法部统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文书格式。“十户”调解员会调解宅基、婚姻、赡养等常发纠纷。调委会还建立了纠纷排查登记、预防登记调解登记、回访登记、发生激化登记、法制宣传登记六种业务台帐。凡经调委会成员调解的纠纷都建档立卷。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保证调委会工作有章可循,我们按上级对规范化调委会的要求健全了各种制度,并把调委会工作任务、纪律、原则、工作进度和调解组织网络一起上墙。以增强人民调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加强装备建设。我村调委会就做到了“四有”: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用品和桌椅、有印章、有牌子。为便于群众联系,在调委会办公室内开辟了一个调解席,配备了凳子、茶具和毛巾,对找上门来的当事人做到两个“一”:安排坐下递一条毛巾,接谈之前倒一杯热茶。另外,村里的电话机、扩音器随时为调委会提供方便。 三、突出调防,使人民调解工作发挥效力 建立标准化调委会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调解组织的整体功能,增强其对纠纷的调防能力。因此,我们在人民调工作过程中,始终贯彻“调防结全,以防为主”的方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普遍性纠纷打歼灭战。例如:我村油坊组甲农户建房下水道经过乙农户家墙根发生矛盾并争吵,得知此事后,村调委会主动上门找他们谈心,摸清情况,掌握发生矛盾的集点,给他们一一作以解释,并将此事妥善处理,事后通过回访,两家现在相处和睦。我村有9起陈积纠纷,其中大都是疑难复杂纠纷。我们利用连续两个月的时间,采用“先易后难、先分后合”的方法,先是由各调解小组分头出击,调解本小组内的一般纠纷。接着,在全村抽调了12名骨干调解人员在分管副书记的带领下,对剩下的疑难复杂纠纷实行各个击破。通过努力,终使9起纠纷全部调解成功。 2、发挥网络作用,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我们在调结纠纷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注意对纠纷的及时预防和调解,一方面充分发挥调委会成员的作用,一方面注意发挥调解小组长和“十户”调解员的作用,尽量将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之是,今年以来我村共调解新发生的纠纷14起,只有6起是调委会成员调解的,其余8起都是由调解组长或调解员调解的,调解率、成功率均为100%。 3、采取有效措施,对纠纷实行超前预防。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手段,对纠纷实行超前预防。一是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帮助村民提高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对纠纷发生的免疫力;二是调解纠纷时吸收群众旁听,调解一件,教育一片;三是对
季节性纠纷实行超前介入,做到未雨绸缪。如在农忙到来之前,我们就利用黑板报、扩音器向村民宣传团结互助、搞好生产的重要性和闹纠纷的危害性,在农忙中,及时表扬人好事,批评不良做法和行为。 四、常抓不懈,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向深入 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以后,及时巩固工作成果,将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具本做到了“三抓”。 一是抓好“四同”、我们一直把人民调解工作抓在手中不放,村两委会也一直重视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了位置,做到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从不忽视或偏废。 二是抓好“一个教育”“两个落实”。一个教育是:对调解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经常向他们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他们做好调解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对不称职人员及时调换。两个落实:一是年初订承包责任书,年终考核,奖惩兑现。一个是调解人员报酬的落实,调解主任享受副村级待遇,年工资收入1050元,调委会成员、调解小组长年工资收入为960元和800元。“十户”调解员享受误工补贴。对调解纠纷成绩显着的都随时给予奖励,这样就解决了调解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与系列精神文明活动的结合。近几年来,我村结合镇科委、团委、妇联等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开展了相关的评比活动,在全村开展评选“优秀调解员”活动,去年有3人被评为优秀调解员。 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确保我村经济工作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产生了明显的成效,社会稳定好转,各种矛盾纠纷得到了遏制化解,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几年来无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无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事件,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发挥,使村级经济跃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