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调研报告
时间:2018-02-08 0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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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期,我们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走访企业的方式,与6家企业和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分析当前经济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调查表明,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经过阶段性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来,经济发展的硬软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重视环境建设的氛围已经开始形成。但是,实行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努力营造通畅、宽松、便利、法治的良好环境,依然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经济发展环境现状
座谈中,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今年县委专门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下“重锤”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人大、政协对经济环境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改变了以往投诉无门、治理无人的局面。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审批项目逐年减少,审批事项向服务中心集中,方便了企业办事。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经济环境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明目张胆地“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明显减少,雁过拔毛的现象得到遏制。实行奖励纳税大户等制度,形成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经济发展环境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当前的经济环境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第一,发展意识不强,企业经营的政策环境仍不宽松。座谈中大家反映,传统的官本位、权本位、利本位意识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有些干部发展意识不强,习惯用计划经济的管制手段管理企业,居高临下,错误地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对企业不惜竭泽而渔。有些部门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跑项目、创品牌、融资等方面的措施不力,扶植企业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实。座谈中大家反映,尽管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仍不够灵活,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还不足,企业准入的门槛还比较高,一些好的产业进不来,有的来了也留不住,难以形成规模。如南河工程老板中途撤走,亚泰和胜动合作项目黄磷尾气发电无法履约等等。少数部门由于思想观念难以从根本上转变,习惯用条条框框束缚企业,在服务企业发展上支持的少,干预的多;设路标的少,设路障的多。
第二,行政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发挥不够。座谈中反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部门面对新一轮市场竞争,缺乏紧迫感,工作中轻服务、重收费,轻监管、重处罚,程序繁冗,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行政审批项目偏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不够,行政审批方式单一。二是行政审批手续繁多。有些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仍抱着部门权利不放,以种种借口搪塞,至今不进中心。有的虽然在中心设立了窗口,却把行政服务中心当作“收发室”,实行审批职能体外循环。有的行政机关一项许可要经多个科室,涉及到几个分管领导。有的在报批材料上做文章,不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吹毛求疵,逼着企业找关系、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大家反映,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工作中,县领导比部门领导重视,部门领导比中层干部重视,对县领导重视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作法给予高度赞扬。但也认为,有些部门政令不畅,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力度不够。有些部门握有实权的科长、主任等中层干部对待上级决策、政令和要求,以种种借口顶着不办。有些工作人员接到报批项目后,采取“挤牙膏”式的服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快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第四,部分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有些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少、宣传政策少,但突击检查多、行政处罚多。在行政处罚中就高不就低,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抬高处罚额度,只要在检查中发现一点问题就狮子大开口,等着企业去“做工作”。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容易滋生执法中的腐败行为。
上述种种问题,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挫伤了企业二次创业的积极性。因此,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必须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二、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干部思想观念、行政管理体制及保障机制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解放不够。思想不解放,发展意识不强,缺乏大胆开拓创新的精神,是造成发展环境不优、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少数干部不善于用发展的眼光、市场的办法来解决经济环境中存在的难题和问题,工作中缺乏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有些执法部门的干部不能正确看待当今市场竞争的压力和趋势,墨守成规,工作中缺乏敢闯敢冒的开创精神,扶持企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腾飞的举措不够得力;有些同志,习惯用条条框框束缚自己的手脚,人为地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受官本位、权本位、利本位思想影响,怕部门职能旁落、怕部门利益受损、怕权力丧失、怕减员削职,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缺乏真抓实干的勇气,有的想方设法保留审批项目,致使审批制度改革难以到位。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漠不关心,缺乏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主人翁精神,服务意识差,直接影响了经济环境的改善。
二是地方财力不足。由于发展不够,地方财力不足,许多审批项目难以减少,不合理的收费政策不能废止,行政机关的冗员难以精减,“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发展和生存的矛盾依然存在,这也是经济环境难以迅速优化的直接原因。由此派生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执法等许多有损经济环境的现象难以从根本上遏制,使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环境不能同步。由于部门预算不足,为保证部门的正常运转,有些部门不惜为钱执法,以罚代法,导致了收费养人、坐收坐支、以收定支现象难以根除,客观上为损害经济环境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首先是责任机制不明确。尽管县委、县政府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但部门落实不够,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绩效考核不及时,绩效考核的结果没有很好地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其次,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形式单一。一些部门政务公开推行不力,一些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其三,制度体系不完备。近年来,虽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采取了诸多措施,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制度,但由于这些办法和措施比较零散,没有形成有机整体,制度约束的功能没有充分显现。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查处了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但公开曝光不够,以案示教不够,教育和警示作用不大。因此,在当前有效的保障机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我县优化经济环境的工作依然处于治标阶段,经济发展环境尚未走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三、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营造顺畅、宽松、便利、法治的经济发展环境,是决定县域经济发展成败的关键。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要实现经济的腾飞,就必须用硬措施建设软环境。从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入手,推进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逐步深入。
1、进一步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进一步解放,才能带来观念进一步更新,作风进一步转变。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服务发展”的大讨论,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生命线”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开放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在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上,全局意识要强;在效率与程序的关系上,效率意识要强;在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上,服务意识要强;在创新与规范的关系上,创新意识要强。进一步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环境就是创政绩的责任意识。要鼓励企业敢闯敢试,只要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都要积极为企业提供发展的舞台。要鼓励干部和企业家交朋友,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用真诚留住人才,用优惠政策吸引投资,用优质服务方便投资,用优良的环境培育企业,真正形成“资本跟着人才走,人才跟着环境走”的局面。
2、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行政服务环境最具决定性,最具带动性,最具能动性。环境决定发展,服务创造优势。因此,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体现。一是对外来投资者予以“绿卡”保护。为外来投资者工作、生活、学习提供最大的方便、最宽松的环境,吸引和保护外来投资者在投资兴业,使外来投资者安心、宽心、舒心、放心。促进外来先进思想的渗透和同化,促进外来优秀人才的挑战与竞争,促进外来生产要素的富集和激活,努力形成招商引资的“葡萄串效应”。二是开展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许可服务新闻发布、联审会办、超时默认许可等制度,对重大项目行政许可流程进行全程跟踪问效。三是对规模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定期到有关乡镇、企业、工业园区,现场提供面对面服务。定期邀请投资者、纳税人和企业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投资者、纳税人和企业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将有关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制度、涉企收费目录手册等发放到企业,确保政令畅通。
3、进一步强化监督。一是继续开通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二是在全县纳税大户或规模以上企业中聘请10名企业负责人为软环境监测信息员,定期召开软环境监测信息交流会,及时掌握投资者生活和工作需求;及时掌握投资者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投资者对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排查整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问题,逐步完善软环境监测网络,努力提高软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重要窗口部门的检查、收费、处罚、许可以及服务态度、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四是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裁量结果、处罚执行、相对人意见等情况,遏制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坚决杜绝多收费、少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
4、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根本上讲,是与既得利益的博弈,是与传统观念和习惯的较量,必将是一场攻坚战。因此,必须结合实际,标本兼治,立足建设,逐步建立优化经济环境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环境由治理向建设转变。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领导,建立经济环境建设的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责,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敢抓敢管。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对下失之于宽,就是对企业苛之于严”,给下级犯错误的机会,投资者就不给我们机会。对严重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其二,要进一步健全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经济环境监测点、经济环境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优化经济环境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行企业评部门、企业评行风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对企业经营的环境开展经常性的暗访活动,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与干部评先表彰、奖惩任用真正挂起钩来。其三,要畅通企业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制度,建立反应迅速的投诉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监督,切实做到有诉必办、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其四,要建立完善惩处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和组织处理力度,着力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盯准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形成“马上行动,强力执行”的工作氛围。对于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环境建设,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进行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