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途径调研报告

时间:2018-02-08 01:21:36来源:<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随着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优良的畜禽品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抓良种、抓畜禽良种工程建设,构建先进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对于促进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转变及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目前良种繁育体系现状
  近几年,我国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畜禽企业相继成立起来,数量增加很快,通过引进培育优良品种,使部分畜禽良种生产性能达到先进水平。目前,我市具有市级管理、省级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企业72家,市级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企业7家,按种类分种鸡场43个、种猪场28个、种羊场2个、种兔场1个、牛冻精经营合作社5家,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猪人工输精站 77个,牛改良站121个,羊改良站 83个,县级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58本,这些种畜禽企业构成了我市现有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的主体,承担着主要的品种、育种和供种任务。同时,由于我市种畜禽饲养量大,生产的产品除满足锦州市场,还销售到省内外其它城市,商品鸡雏和种蛋销售到沈阳、辽阳、鞍山、朝阳、赤峰、山东、河南、内蒙等地,畜牧业生产中使用的良种90%来源于现有繁育体系,为种畜禽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种畜禽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上,锦州市率先成立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站,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种畜禽监督管理队伍进一步壮大,监督执法能力得到加强,畜牧技术推广站的工作职能从过去单纯的技术推广增加到种畜禽监督管理,规范种畜禽市场生产、经营活动,搞好种畜禽质量鉴定工作,打击种畜禽生产经营中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遏制种畜禽市场恶意炒作和低水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转变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为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做出新贡献。
  但是,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也在制约着相待畜牧业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1、目前有相当数量的种畜禽场存在着基础建设薄弱、养殖环境较差;防疫条件不合格、技术力量差、饲养管理粗放、缺乏科学先进的管理、繁育、饲养技术;场内无规章制度和生产、育种记录等问题。
  2、良繁体系内部构成不配套,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畜禽企业少,我市列入省级扩繁场只有黑山县益农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一家,原种猪场为零,具有一定规模、年存栏800—500头的种猪场只有9家,达到市级管理、省级发证种畜禽场的仅有72家,多数规模畜禽养殖专业场(户)均以自繁自养形式进行生产,特别是小规模种畜禽场居多,尽管国家在近几年抓了重点种畜禽场的建设,但有些种畜禽场在建设规模和场区建设规范等方面缺乏科学性,生产方向不明,责职不清,产品质量低劣,代次混乱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甚至用商品畜当种畜向社会出售 ,使群众引种不便。饲养种禽的企业都是从外地引进的父母代、缺少具有一定规模的祖代种鸡场,盲目引种,造成种畜禽场的重复建设与空缺断层并存,种畜禽生产的过剩与紧缺同在。
  3、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少数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孵化的单位和个人未办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造成底数不清,对不同品种的数量、结构、分布以及供种能力的情况不甚了解。在品种引进、培育、改良及良种体系的规划、布局、建设等项工作中缺少详实的依据,也给畜牧业生产的指导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