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在我国历史上就产生了许许多多的社会和谐思想。孔子就提出“和为贵”;墨子说过:“兼相爱”、“爱无差”等理想社会方案;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而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的建立“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共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美好社会,与康有为(《大同书》)提出的“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有异曲同工之效。
关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亦是马克思主义一直追求的目标。18XX年法国的傅立叶发表的《全世界和谐》一文,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必将被“和谐社会”所代替;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傅立叶、英国的欧文等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着作和有关主张给予了肯定,深刻剖析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和理论缺陷,它没有找到实现社会和谐的条件和途径,结果只能是空想,并提出要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
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进行许多有益的设想和探索,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不得及实践。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延安时期、建国初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三个历史时期,在建设和谐社会方面是有很多宝贵经验的,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是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首先要实现党内和谐特别是党的理论、路线的正确和领导层的团结统一,这是关键所在。
二是要善于从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的实际出发,制定正确的政策,调节和兼顾各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关系,这是保持社会和谐的核心问题。
三是要通过民主法制、思想道德和教育文化等多种形式,加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基础性工作,把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四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要从政策上支持、制度上保证社会的开放性和竞争活力。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样才能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五是要做到统筹兼顾、利益协调,使各项方针政策和全部工作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六是要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把矛盾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这一切,对于我们今天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解决当前社会生活中突出的不和谐因素,建设“社会更加和谐”的小康社会,构建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显然是十分有意义的事。特别是当我们把上述初步总结的历史经验同xx提出的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联系起来,不难发现xx提出和论述的六个方面要求,已经凝结了我们党在各个时期创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积累的基本经验。
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对立统一规律发生作用的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无差别的社会,其内部也存在着各种矛盾,正是他们推动着社会主义向前发展。与其他社会矛盾根本不同的是社会主义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的非对抗性矛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的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应该看到,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一种社会形态,它既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又可以体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我们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长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和谐程度,这是我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因为我国现阶段出现了不和谐现象才提出这个重要任务的。恰恰相反,我们党正是把握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把握了最高社会理想与现阶段纲领的统一,才主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战略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