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国将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展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作为党委组织部门如何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建立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机制,对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加强党在群众中的吸引力、感召力,创造平安余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困难党员“四多”特征明显
最近,我们组成专门的调研组,下到九龙乡、大塘乡、峡山林场等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全县困难党员帮扶工作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调研。据调查,我县共有农村困难党员3365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22.4% ,占全县党员总数的13.1%。这些农村困难党员“四多”特征明显。
1、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党龄偏大的多。困难党员年龄较大的占大多数,“十个党员九颗牙”现象普遍。这部分党员年龄都在60岁以上,其中,60岁以下643名,占19.1%,60至70岁1390名,占41.3%,70岁以上的1332名,占39.6%。同时,这些困难党员由于年龄大,大多数也具有较长的党龄,其中党龄在20年以上的占困难党员总数的83%。
2、从文化结构来看,文化水平偏低的多。据调查,农村困难党员一般因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低,有相当一部分还是文盲,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有331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8人。他们对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的接受能力差,缺乏相关生产技术,致富本领不强,生活困难。
3、从组成结构来看,党员无职的偏多。据调查,当前农村困难党员结构较单一,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过去曾担任过村组干部现已退下来的无职党员,占困难党员总数比例的42%;二是参军入伍退役后“解甲归田”的党员,占困难党员总数比例的18%;三是普通党员占总数比例的38%。
4、从日常生活收支结构来看,经济收入偏低的多。据调查,人均年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困难党员2142人,无任何收入的困难党员1223人。生活上或靠子女照顾、或靠亲戚朋友接济、或靠政府救济,其生活条件、居住环境普遍恶劣,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状态。当前,农村家庭的各项开支还是很多的,除正常的生活开支外,还有子女上学寻医问药等费用使本来贫困的生活无疑雪上加霜。
二、诸多因素导致农村党员生活困难
出现农村困难党员这一特殊弱势群体,既有农村困难党员自身年龄偏大、身体病残、水平较低、思想落后和致富能力不强等个人因素外,通过调研和分析,也有当前帮扶机制不健全等方面更深次的社会因素。
从党员个人因素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因“病”致贫。困难党员由于年龄大,身体也普遍较差。调查中,80%以上的困难党员自已或家人生病,丧失劳动力,生活缺少保障,而且还要承受因为看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只能是过一天算一天,生活十分困难。三塘乡榨下村50周年老党员李再珠长期生病,丧失劳动力,生活贫困。二是因“养”致贫。由于社会风气的影响,子女不养父母、房子不让父母、有钱不济父母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调研中,近40%的困难党员子女外出打工或没有与子女一同生活,子女的救助非常有限,通常是一年几百元钱或几百斤稻谷,有的干脆不给,基本依靠自给,生活贫困。杨埠乡紫店村困难党员田怀亮,年龄大,子女不赡养,生活困难。三是因“脑”致贫。由于水平低,少数党员思想观念落后,不思致富,精神空虚,抱有“破罐子破摔”等思想,失去党员的先进性。九龙乡新圳村困难老党员乐盛德是退伍军人,只有初小文化,因家人生病、生活贫困,思想空虚,在家人的鼓动下信仰宗教,导致生活贫困。四是因“能”致贫。通过调研,绝大多数的农村困难党员家庭收入不高,创新能力和脱贫致富能力弱导致贫困。许多党员从村干部岗位下来以后,无一技之长,不愿外出打工,变成“留守党员”,导致贫困。枫港乡付家弄村困难党员陈端水从村支部书记岗位退下来以来,因“习惯当干部”,在家精耕细种的技术不高,又无力“外出淘金”,生活困难。
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角度看,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机制在构建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薄弱环节也是导致农村党员困难的重要深层次原因。
1、对农村困难党员帮扶工作认识不深。通过调查,有些单位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帮扶工作,但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对此项工作仍不够重视,具体表现为“三不”:一是部分单位和个人认识不清,认为困难党员帮扶救助是党组织和党员的事,与政府和自己无关,并对参与帮扶救助工作不够关心。二是小部分基层干部态度不端正,认为困难党员是负担,以施舍的心态对待困难党员帮扶工作,不愿意深入到基层与他们直接接触和交流。三是部分困难党员自强自立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依靠自身努力来摆脱贫困的信心;还有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党员“眼高手低”,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调研中,在选择“上级物质帮扶还是精神帮扶”时,有35%的困难党员选择了前者。
2、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投入不足。目前我县虽然对农村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投入了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投入的资金数量不足,主要是指思想帮扶的多,资金帮扶的少。目前,我县属国家贫困县,经济落后,财政收入不高,社会再分配的财力和资源投入不足,大部分乡镇也无财力投入到扶助党员弱势群体的工作中去,绝大部分村无集体经济收入,“大河无水小河干”,致使党员收入不高、生活贫困落后。比如在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方面,投入资金较少,对花费了高额医药费的,按标准只能救助10%或20%,而最高限额只能控制在4000元之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看大病”问题。对困难党员帮扶时更多是在思想上关心、精神上的慰问,而缺乏一定的财力投入。二是投入的资金渠道不宽,主要是指党内帮扶的多、社会帮扶的少。目前,国家虽然出台了低保政策,我县于去年8月份全面部署和推开了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也对困难户纳入保障体系,但困难党员在其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在涉及困难党员帮扶时,被认为是“党组织份内的事”的比较多,扶助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党内工作经费,如党费等。调研中,有些困难党员在向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申请救助时,有的被“到组织部门下发走访慰问资金时解决一些”或“向组织部要去”的“婉言”劝回。三是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主要是指临时帮扶的多,经常性帮扶的少。目前,对困难党员的帮扶主要集中在春节、元旦和“七一”期间,其他经常性的开展帮扶较少。每当到这个时期,许多困难党员都在等靠,甚至直接向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3、农村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效果不实。良好的工作机制是保障帮扶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目前,帮扶机制运行中主要存在“三难”:一是帮扶的对象确定难。有的地方台帐不齐全,对党员困难的具体原因和表现没有进行分类,对困难党员的申报也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致使在确定帮扶对象时,“拍脑袋”决议现象存在。调查中,在问及“困难党员如何确定时”,有30%的人认为“村干部说了算”,50%的人“不知道”,仅有20%的承认是“张榜公布”。同时对困难党员台帐也没有进行规范管理和及时更新,致使帮扶时,困难党员“老面孔”比较多。二是帮扶的措施落实难。从调研的情况看,当前大多数基层党组织都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好党内帮扶活动,比如,根据本地实际,在党员中开展“三培两带”、“双带”等活动,提高群众致富本领。但有的村党支部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很好的开展,致使党员致富本领不高。同时,在党组织自身建设帮扶方面,发展党员不力。有些地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标准不高,对党员的结构素质和致富本领重视不够,盲目发展了一些脱贫、致富潜能不大的党员。三是帮扶的效果显现难。有些村党支部长期不过组织生活,除了上级走访慰问时送一点慰问金外,对困难党员政治上关心不够。大多数单位在对困难党员实施帮扶时,仅靠采取送钱送物等应急性、“输血”式的救济方法,未能充分考虑到党员的具体困难,从长计议,导致治标不能治本,甚至不仅不能彻底解决贫困现状,反而易助长了一部分贫困党员的懒惰习性,产生依赖思想,致使越帮越靠、越靠越穷。
三、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的新思路
建立健全农村困难党员相应的帮扶机制是解决农村困难党员特别是老年困难党员的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帮扶工作的自觉性。做好农村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党的一贯要求。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关爱帮扶困难党员,主动从生活上关心,物质上帮助,感情上关怀,精神上激励,条件上改善。在新时期新阶段,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号召全党要更加重视关爱帮扶党内的困难群体。*大之后,党中央决定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要求,“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因此,我们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党内“弱势群体”的存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创新党内帮扶机制,使党的先进性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党内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没有党内和谐,就没有社会和谐。当前,部分地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贫困和低收入农村党员脱贫越来越难,致使我们党内已经存在了一个占有相当数量的相对弱势群体,他们的思想状态,生存、生产、发展的条件和现状,将影响党的威信,影响党的凝聚力,影响党组织战斗力的充分发挥,不下决心加以解决或者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关注关爱农村党员弱势群体是关键,更是增进党内和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三是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共产党员先进性,指的是党员个体和党员群体在社会的各方面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标志的行为特征。党员先进性各阶段有不同的内涵,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外,还会掌握先进科学知识和技能并能带领群众致富。当前,一些贫困党员自身难以发展,没有体现先进性的基础。建立“党内帮扶制度”,体现党组织关爱党员,可以使党员有“家”的感觉,从而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内在动力,体现先进性。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思想、生活、事业上主动关心、关爱、关注困难党员,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科学管理,增强帮扶工作的规范性。通过建立困难党员台帐,规范管理,为困难党员实施帮扶提供依据。一是界定帮扶标准。要按照我县实际情况,科学界定帮扶的标准。按照生活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暂时困难等档次确定帮扶标准。二是确定帮扶对象。按照上述标准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确定下一年的帮扶对象。同时,要规范困难党员的申报程序,采取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并将申报情况公示,然后由支部向党委申报,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进行,确保对象的准确。三是建立帮扶台帐。要结合党员计算机信息建库工作,建立农村困难党员信息台帐,对农村困难党员进行分析、归类,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帮扶对象,做到重点突出,分步实施,并对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实施针对性的帮扶。
3、加大物质投入,增强帮扶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发展经济,加大物质投入,使困难党员帮扶投入“水涨船高”。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农村“三级联创”、“党员小康示范户”、“百姓创家业”、“三培两带”等活动,想方设法增加党员收入。二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采取“党费挤一点、财政拨一点、党员捐一点、社会助一点、上级扶一点”的办法,设立困难党员扶助资金,进一步完善困难党员帮扶工作体系,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使困难党员凝聚力工程成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三是抓好配套措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医疗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困难党员“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对低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困难党员,要视生活困难程度给予生活补助,一年一次性补助一定资金,并及时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对因大病、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给予一定资助;对农村70岁以上、党龄50周年以上,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实行定期生活补助制度;对子女不赡养和有子女上学的贫困党员家庭,村级基层组织要大力开展“星级农户”、“模范乡邻”等评比活动,同时,要协调相关部门免除相关的杂费,确保学生正常上学,以此激发农村困难党员发挥作用,体现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
4、加强思想引导,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对存在“等、靠、要、怨”思想的困难党员,要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一是思想上引导。把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开思想疙瘩,对信教党员要重点进行思想帮扶,使其早日回到党组织怀抱,重新树立致富的信心和勇气。二是政治上引导。要不断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不断激发党员的参政、议政意识和困难党员的荣誉感。要继续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为困难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要继续完善50周年党龄的老党员荣誉证书发放工作,充分激发老党员的政治荣誉感。三是源头上引导。要完善党员发展制度,在农村党员的培养、考察、吸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员发展“*字”方针,使党员发展向35岁以下、高中文化水平,并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优秀分子倾斜,及时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从源头上解决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等问题。
5、制订扶助政策,增强帮扶工作的操作性。要因人因地而宜,制订不同的扶助措施,提高工作的可操作性。对因缺技术、缺资金、缺信息等导致困难的党员,重在政策扶持。要出台农村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帮扶工作意见,对农村贫困党员帮扶予以政策倾斜。一是技能扶助。对农村困难党员,要以“造血”、“输血”并重,切实加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要采取科学灵活的培训方法,通过开展农村夜校及种养加工等技术培训班,把科技素质培训从枯燥、空洞说教的传统模式中解脱出来,力求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同时要以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为载体,进行普及性培训,提高困难党员致富技能。二是资金扶助。对那些有脱贫愿望和信心,因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困难党员,可视不同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无息或低息借给启动资金,帮助他们落实一些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短、平、快”的生产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同时根据情况,整合帮扶力量,努力构建“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等产销联合体,加快脱贫项目产业化进程。三是信息扶助。通过建立困难党员科技服务网络和党员服务队伍,充当党员弱势群体创业信息员、产品推销员和技术指导员,利用传单、会议、广播电视、党员农经信息网站等渠道,定期发布农产品销售、新技术新品种、就业岗位等信息给困难党员,实行信息扶助,引导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加快脱贫步伐。
6、健全各项制度,增强帮扶工作的长效性。狠抓制度落实,是搞好帮扶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构建长效机制的有效保障。通过建立制度,对困难党员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关心,在生活上关爱,事业上关注。一是完善社会扶助体系。要整合和积极利用社会资源进行帮扶,把帮扶困难党员放在帮助困难群众的大局中去思考,将困难党员与困难群众一道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并提高相应的比重。县委要探索建立困难党员帮扶中心,负责全县困难党员的相关帮扶工作,研究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制定对策和措施,并建立帮扶协作的联动机制,坚持依靠党内力量进行帮扶的同时,有效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二是完善结对帮扶体系。要建立结对帮扶和定期走访制度,对困难党员实施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定点、定事长期帮扶,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走访制度形成一项固定完善的基本制度,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三是完善帮扶考评体系。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定期考评和通报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对结对帮扶工作中表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切实增强关爱党员工作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