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8-02-08 01: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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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在中国属于新生事物,全国各地的社区建设虽搞得轰轰烈烈,但什么模式的社区建设最适合中国国情,最具有发展前景,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何谓社区建设?所谓建设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的过程。现今的社区建设主要包括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文体、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就业等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敲开社区建设创新的大门已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社区建设的内涵也将越来越广泛,加强社区建设是刻不能缓的。
一、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矛盾与问题
(一)体制问题
说起来社区居委会的性质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但实际上,目前我们所处的社区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由政府划定的;社区居干不是从居民中产生的,而是由政府招聘的;社区资金不是自给自足的,而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一系列的事实造成了社区具有明显的“行政社区”而不是“公民社区”的色彩。体制界定的不明确,使政府职能部门把服务到社区变成了把任务交到社区,社区干部疲于应付各种会议、统计、报表、检查、汇报,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没法很好发挥。就像有人说的“社区是汉堡包中间的馅,上有政府,下有百姓,最难为”。
(二)管理机制问题
在社区里,经常会碰到这个问题: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说业主委员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的管理服务活动,支持物业正当的管理活动,同时听取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物业管理的关系。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而居委会和物业是为居民服务的两个不同的组织机构。在具体运作中,目前存在着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处关系不顺的问题,不利于社区建设的开展。在一个社区中存在着两个独立的机构,没有隶属关系,但工作职能却有很多交叉。如物业管收物管费,卫生费,停车费等,也承担着社区的房屋维修、清洁卫生、治安管理等,但是社区居委会不收费,却也承担着后两项工作,权利与义务的不相等,使社区居委会工作开展存在难度,特别是在居委会办公室和物业办公室同处一个小区的情况下,居民有事总是先找居委会,物业也因为同业主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怕难收费而把事情推给社区居委会。
(三)人才流动问题
因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社区工作者压力过大,社区工作者待遇与超强的工作负荷难以对应等原因导致社区工作者队伍不稳定,变动较频繁。社区建设的工作可细分为100多项,上级机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任务主要靠社区工作者去落实,致使社区工作者常常计划跟不上变化,没时间走访联片责任区,而且在上级部门考核工作时,如计生等工作还被列为“一票否决”,这些都令社区工作者感到工作和精神上疲于应付。一些年纪轻、文化程度较高、有技术特长的年轻工作者和男性社区工作者,他们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在社区岗位上往往持边工作、边观望的态度,一旦有新的就业机会,便辞职走人,社区人员流动性大。
二、几点建议与看法
上述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都不利于社区建设的推进,逐步解决矛盾,创新社区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本人就这几点粗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抓好社区体制改革。
目前,宁波社区的运作模式其实跟社区居委会的性质不符合。要使社区居委会自治,可以运用这样的一种模式:社区居委会下设各种居民需要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成员由本社区内各小区居民选拔组成,负责自己小区事物。社区居委会上设社区工作站,是街道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由政府招聘,政府管理,分管各社会团体,制订计划,推动工作的开展,并做好宣传、文字、信息等行政事务工作。在经济方面可实行居委会规模调整,减少各项开支,市、区相关的政策及文件规定拨付给社区用于建设的经费要及时到位,专款专用,这样有利于解决居委会办公设施配套和居委会干部的待遇提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