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信辞职,矫情之极。
辞职?对头!
一对恋爱的人儿要经历初遇,相识,热恋,分手的过程。一个活在现实中的人总要经历不同的人生轨迹,比如爱情,比如工作。得到与失去,相遇与分离,爱情与背叛,工作与辞职等等。
之前也做过几份不同领域的工作,但大部分都不十分合我心意。一个人一辈子总要不断地尝试些什么,在以后回忆的日子里不留遗憾才好。这次决定办理离职的原因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视力下降
二、干的不爽
三、合久必分
四、…………
其实只要提到分离,我想任何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理由。这就类似那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我在心里面酝酿着慷慨激昂的情绪,要跟领导开口讲我不干了,她到底会不会不批准,会不会有别的一大堆问题问我?我在纠结中……
可现实告诉我没有那么多困难险阻在前方等着,只要你敢于面对,不卑不亢。人总是被自己心里的鬼打败!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出要申请办理离职的话,领导并没有表现出几分诧异,反而一脸的淡定甚至木然:可以啊,你准备几号撤人?
我去年买了个表啊!再怎么也不会想到是这种结果啊。连个为什么也不问我?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自作多情了。还真是亏了我在心里准备的那些理由,以及如何应对会出现各种拒绝我的尴尬场面。
的确是这样,领导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就简单的“可以啊”三个字对付了我的决绝。爽快至极,佩服佩服!后来我莞尔一笑,大抵上是公司淡季,又不能随便开除员工,她还巴不得你自己提出离职呢。
我回答说你自己安排吧,几号都可以的话。她说了句你先回去工作吧,到时候再通知你。如果没有听错的话,那么我在不远的几天日子后就该离开了。呵呵,此刻不表现出一丝情绪总显得有点假啊!领导口头上的答应预示着几天后的纸面上批准,哦,我的确是时候该告别了。
这次的辞职申请是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理由一:走,有情可原。做着一份不喜欢的岗位工作,视力逐渐下降。理由二:留下。说白了就是暂时将就着不走,那么也可以每天得过且过,不咸不淡。
这份工作干到现在也快满两年了,合同期限也就两年的时间。如果真的到期了是续签卖身于此还是趁早另做打算?人常说树挪死人挪活呢,到底是不是一句经过实践检验过的真理呢。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河南一位女教师的辞职信“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瞬间觉得人到底还是需要有点追求的,而不是一味地享受安逸与不变。我也突然有了莫名的冲动,从那一刻起离职的念头便涌上心头。但之后要去哪里呢?我心里还是没有底。“钱包那么小,去哪都一样”的残酷现实禁锢了我的想法,我究竟想要些什么呢,我到底是否敢于放手一搏么?
离别之际,再写一首诗吧,就当故作矫情了——
要走了!
去哪啊?
不知道。
再看吧……
凭栏处
空悲切
独心觞
为哪般
人生呢
路还长
既如此
道珍重
苟富贵
勿相忘
愿珍惜
一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