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信用认证及评估协议书

时间:2018-02-07 10:00:12来源:<推荐访问:承揽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意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中所涉基本定义
    1.政府采购供应商:是指具备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参与政府采购的生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认证:是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提交之证明其合法身份和信用状况的基本资料(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核实和甄别。
    3.信用评估:是指乙方在供应商合法身份及信用状况认证的基础上,依据供应方所属行业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结构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就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提供的专家意见或观点。
    4.信用等级:按上述指标体系的不同标准,对信用评估结果划分出的不同级别,并用特定符号标示。
    5.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_________对拟参加中国各级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进行征信调查,并运用国际先进的信用评价技术,按照严格,统一的标准化程序,根据其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及责任能力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达到一定信用等级并被赋予一定标识的供应商。
第二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
第三条 认证评估费用及付款时间,方式
    1.认证评估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圆整。
    2.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达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行号: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或不及时,给认证评估结果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2.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因真实性等所有资料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评级过程中的质疑、访谈、实地勘察等等;
    4.接受乙方的评级方法及评级结果,以及根据变更事项和跟踪评级后对已经获得的信用等级的修正;
    5.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就将会影响信用评估及评估结果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
    6.接受乙方对“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关注,宣传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媒体宣传、黄页等;
    7.及时支付认证及评估等其他费用;
    8.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则于乙方的事由使乙方受到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甲方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开始开展工作;
    2.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认证,征信;
    3.在承诺认证的基础上,对甲方参与政府采购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进行综合评价,赋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4.承诺对委托方提供之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六条 配套服务
  乙方承诺向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费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态跟踪,网站公示及其他必要服务;
    1.服务期限:一年。自甲方被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取得金诚信用合格供应商的信用等级之日起计算;
    2.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服务内容及形式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有关调整将在合格供应商专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但无需对具体委托方另行通知;
    3.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并经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后的服务期限内,必须就一切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并接受乙方据此对信用等级的调整;
    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可以授权乙方终止相应的服务,但甲方应承担已发生的费用;
    5.服务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续期,应按照相应的申请流程及时效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取得乙方同意后,提交相关资料,支付相应费用,否则,乙方将于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服务。
第七条 知识产权、版权
    1.乙方声明在提供该项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评级方法,等级符号均为乙方自有知识产权;
    2.乙方享有基于宣传,推广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为目的的一切形式之出版物之版权;
    3.甲方在被乙方评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并接受乙方服务的期限内,放弃对乙方基于推广为目的的可能涉及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出版黄页、数据库等)的所有版权。
第八条 增值服务
  乙方在时机成熟时,可为接受服务的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有关服务形式及费用另行议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向联合国相关机构,跨国采购联盟成员及其他机构推广、推荐;
    2.向国内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推广、推荐;
    3.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出具评级报告。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如合同一方有意变更合同部分内容的,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否则不得变更合同内容;
    3.若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若甲方迟迟不能提供全部所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 乙方对赋予甲方之信用等级保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一条 乙方对免费的配套服务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所有争议及纠纷应本着善意理解的方式协商解决。除信用等级争议外的其他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