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8-02-07 18:07:41来源:<推荐访问:半年工作总结

县人民政府:
20xx年上半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县委“四个领先”的总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计划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22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9.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xx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4.6%,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60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发放xx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3%;扶持创业61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带动1924人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13%;创业就业培训xx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8.7 %;新增公益性岗xx1个,新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46名,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xx万元。
(二)社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参保总计达16711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97%,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xx人次、xx人次、xx人次、xx人次、14226人次。社会保险费征缴总额1372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5%,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分别征缴xx万元、xx07万元、605万元、4630万元、xx6万元、xx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xx046万元。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参保缴费xx人,其中新增参保缴费xx人,参保缴费率xx.42%,征收养老保险基金xx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xx人,发放老保险金xx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落实政策,服务市场,努力推动城乡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年度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力度,将我县的“志·能”激发关爱工程与就业扶贫工程这两大惠民工程有机结合,实行激志送技,就业扶贫。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为重点,实施全民创业促进行动,推进2个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各项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开展了离校未就业长阳籍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鼓励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接收毕业生就业。
二是高质量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积极服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优质交流平台,认真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重点企业专项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上半年共举办招聘洽谈会12场,其中下乡招聘6场,进场招聘单位161家次,职业推荐成功2259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平台服务功能,实现就业服务工作的点对点衔接。
三是对接市场优化就业培训工作。加强对就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培训机构不断优化专业内容,强化技能训练,保证了学员充足的学习训练时间,达到了训练效果。加大实训设施的投入力度,努力适应就业形势对实训的要求。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扩大培训规模,坚持招工与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和中心培训与乡、镇办班相结合的模式,将培训课堂和实训室逐步下移到乡镇、村,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
四是多种举措推进创业带就业工作。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通过对群英家政等创业典型的宣传,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加强对创业者的指导服务,组建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不同人员组成的创业专家指导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与推介,实行了创业培训、专家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力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在确保贷款有效的前提下,继续创新担保方式、扩大贷款规模,有效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功能。
(二)健全制度,规范征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政策。结合上级要求,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进行了讨论修改。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完成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并轨方案的起草工作。改革基本医疗费结算方式,进一步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办法,下发了20xx年付费总额控制指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修订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治疗管理操作规程及鉴定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工伤康复治疗流程。完成20xx年社保基金预算工作,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加强基金预算控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关键环节、岗位的监控,探索建立社保基金全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