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院政治部(处)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8-02-08 05:59:03来源:<推荐访问:部门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政治部紧紧围绕“全区法院院长会议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全盟法院贯彻落实高院会议精神座谈会”精神,深入开展“三项活动”,以党的建设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以队伍管理创新为动力,“训、改、推、建”并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中院党组确定的八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以及最终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政事务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队伍和组织保证。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
1、认真组织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中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办公室和推进组),制定办公室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全面推进教育活动的开展。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开展七个一活动等自我完善提高举措,以及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开门纳谏等措施,活动成效显着。
2、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10月中旬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要求,政治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和“三项活动”及“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xx“七一”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等学习内容,并以王胜俊院长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为思考重点。特别是深刻领会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同志在高院党组扩大会议上提出的“六个深入”和“四个结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教育活动。
活动中通过集中学习、领导辅导和宣讲以及结合“公正、廉洁、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讨论等形式,活动扎实开展。
3、年度活动亮点
一是组织全盟新考录公务员参观了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
二是与党办配合组织中院干警到前旗巴拉格歹兴安村内蒙古东部区第一个农村红色党支部进行了实地参观。
三是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为确保主题教育实践和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组织中院全体环节干部到保安沼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以促使广大干警能够经得起政治风浪和各种诱惑,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永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政治本色。
四是与党办配合积极开展了创先争优、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如促成中院刑二庭与乌兰浩特市第八中学共建协议的签订等。
五是举办了全盟法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主题讲演赛。
六是积极参与辖区红歌演唱会。
(二)加强队伍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与纪检监察配合,开展了“警示教育年”活动,通过思想动员、学习文件、讨论发言,特别是通过组织观看全国、全区和法院系统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选编、录像片;组织干警到监狱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组织召开干警大会对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组织召开历史廉政典故和典型案例故事报告会;组织征集廉政警句、格言、文化小品竞赛活动等活动。全盟法院两级领导“一岗双责”意识得到强化,廉洁自律、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一起抓、两手硬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履职能力、抵御腐蚀能力明显提升;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教育、监督、惩处制度进一步完善;广大干警的纪律作风、精神面貌明显转变;公正廉洁司法得到有效保障,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和司法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1、今年重点是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XX年全年共推选48个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参加最高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高院、盟委政法委等组织的典型评选活动。
2、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以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开展“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以第六届“天平杯”系列活动为平台,制定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司法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全年主题文化活动。
(四)加强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院干警业务素质
主要是利用最高院、自治区高院教育平台,积极开展高级法官、审判业务、基层法院院长、书记员、预备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等培训班。特别是在中院党组的支持下,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借助高等学府、盟党校等培训阵地,不断扩大队伍受训面,促进全盟两级法院的领导和广大干警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我盟法院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了《XX—2015年全盟法院教育培训规划》;
2、借助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及盟委党校培训平台,年初以来先后完成法官晋级培训、预备法官培训、传统教育培训、量刑规范化培训、行政审判培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等共10余项、全盟两级法院共有180多人次参加培训;中院、基层法院自行组织各类培训546人次;其他培训23人次。
3、举办了新考录公务员岗前任职培训班。4月19日至23日,在盟委党校举办了全盟法院系统新考录公务员岗前、任职培训班。来自全盟各基层法院及中院的49名新考录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采取面授与学习参观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盟委党校的教授为学员们讲解有关国家“十二五”规划、盟委(扩大)会议精神解读、司法裁判职责的本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增强学员的廉洁自律精神。期间21日举办“新岗位工作学习收获及如何迎接新环境、新任务的挑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座谈会。通过培训,不仅使刚刚加入法院队伍的新考录的公务员更加清楚了自身的岗位要求,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更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五)全面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凝聚力量,鼓舞斗志
1、协助地方党委做好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所属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及班子的配备等。
2、XX年,完成全盟法院系统上报法官等级审核工作。共24人,其中高级法官变动6人、一级以下晋级法官13人、首次评定法官5人。
2、XX年,完成初任法官审核工作和上报法律职务变动人员共10人。
3、根据自治区党委、高院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法官短缺问题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完成了1万字的《兴安盟法院系统关于法院法官短缺问题调研情况的报告》,填报调研表格10余份。摸清全盟法院各类人员现状,及人数。已于3月份向自治区党委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另完成对法官维权等问题的专项调研并报高院。
4、完成了XX年考录计划上报和XX年新考录公务员补录工作。
(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今年根据中院党组工作部署,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践“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总体要求,以增强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提高人民法院维护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综合实力为主要目标。在全盟法院系统组织继续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目前观摩、评比、通报等各环节工作已完成。
(七)参与修订了全盟法院考评目标,全面提升全盟法院工作水平
根据中院党组部署,政治部依据自治区高院的绩效考核标准,参与制定并下发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XX年度基层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兴安盟基层法院XX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标准》和《中院机关XX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标准》。同时成立了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初已全部完成与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同时,在政治部宣教科成立推进组,印制推进表,按季对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八)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了全盟基层法院XX年度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选拔、任命等工作。通过培训提高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特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的保障工作,全面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提高法院公信力。
(九)推进对口联系,加强对下工作指导
此项工作我们与高院、中院党组要求相结合,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中院以前年度实施的领导联系点制度相结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一对一”联系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中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拓展了领导联系点工作范围。
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的通知》。
二是将专职审委会委员和中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纳入到对口联系范围,加大对基层法院各部门和基层法庭的联系与指导。
三是在解决“软硬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真正做到“重心下移,精力下沉,保障下倾”,并以此促进基层司法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十)以落实自治区“三个一百”任务为契机,建立人才库,加大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工作力度,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
今年,全盟法院共选派9名业务骨干在法院系统挂职锻炼,选派10名后备干部到地方党政部门或经济管理部门挂职锻炼,培养19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十一)其他工作
1、与党办配合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
2、协同主管部门对全盟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完成全院干警信息采集上报、调职晋升、工资调整、新录用和新调入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年度统计等工作。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 成效
一是通过“五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盟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盟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得到不断充实,特别是通过演讲比赛、全盟法院岗位练兵活动和“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等等。既活跃了干警的文化生活,也进一步增强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加强了法院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三、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对照自治区高院和中院党组要求和平时在工作调研活动中,发现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对内规范化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基层法院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已走在了全区法院建设的前头,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要在抓好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
(二)对下指导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三项活动”各基层法院开展的不均衡,有高有低,可以说对三项活动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平衡,个别活动流于形式。存在重审判轻管理的现象,不利于法院的长足发展;二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不均衡,个别法院未按要求比例配备人民陪审员和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三)对下调研不够
近几年全盟基层法院通过组织实施兴安盟中院党组提出的“133工程”和开展“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等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和先进管理经验,由于调研不足,典型选树、经验总结推广工作略显滞后。
(四)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作为主抓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七、2012年主要工作打算
1、在思想政治建设上
一是继续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要求,加强全盟法院党建工作,特别是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抓好基层法庭党建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回头看”,继续按照相关实施方案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抓紧抓好。
2、在司法能力建设上
一是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严格组织落实好《XX—2015年全盟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整体布局,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及制作裁判文书水平,开展好规范化、标准化庭审观摩及法律文书评比活动;
三是加强人才锻炼和培养。重点是落实好自治区高院“三个一百”的任务。
3、在司法作风建设上
一是积极参与“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等活动,强化群众观点教育。
二是严格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4、在法院文化建设上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司法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每一个干警的思想和工作中。
二是通过制度文化建设,特别是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建设,量化司法核心价值的内容。
三是通过精神文化建设,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认真开展典型选树活动,用身边的典型带动全盟法院各项工作,为兴安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
5、在队伍管理上
一是充分履行协管职责,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班子和审委会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根据高院以及中院党组要求,加大考评力度,全面提高全盟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做好定向培养人才的考录和实习、分配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暂行办法》,利用空编为基层法院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做好其他管理工作。如完善法官职业保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提高干警的职级待遇。认真做好新版法院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加强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关工委工作等。
6、在人事制度上
一是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引进和有效配置。认真落实《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XX-2020)》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建立人才库,推进法院系统人才队伍基础建设。
二是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机制,提高选任用人公信度。
三是配合高院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7、在自身建设上
以创建学习型政治工作建设为平台,加强全盟两级法院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特别是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基层法院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不断提升全盟法院政治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和政事务管理的能力。